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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新规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 2015-1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谭浩俊
日前,上交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停复牌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期限规定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拟延期复牌的,须详细披露前期工作具体进展、延期复牌的具体原因和后续工作计划进度。 申请股票停牌不仅是上市公司的一项权利,也是股市最常见的一种行为。特别是今年以来,不仅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因素停牌的公司很多,而且在股市出现震荡时,还有一大批公司为避险而停牌。 除避险而停牌的特殊情形之外,在正常停牌的公司中,也存在停牌时间长短不一,短者3个月内复牌,长者超过5个月也不复牌的现象。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为例,从2014年至今,沪市共有164家公司停牌,停牌时间超过5个月的约有20家。 就目前股市的实际情况而言,停牌、特别是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似乎都属于市场的“利好”消息,对投资者有利。但这必须建立在各项基础工作十分充分、停牌时间不要过长、停牌期间信息披露准确可靠的基础上。如果停牌时间过长,且在反复延长停牌时间,没有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不仅对投资者不利,对市场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停牌也等于资金冻结,停牌的公司越多,不能流动的资金就越多,停牌的时间越长,不能流动的资金时限也越长。自然,也就会影响整个市场的资金流动,影响对其他公司的投资。特别是流通市值较大的公司,一旦停牌,将有大量资金难以流动。所以,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一定程度上也是减少市场资金被“冻结”,增强市场交易活力。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全面启动、多数企业把整体上市和引入战略投资者作为改革的主要抓手的情况下,如果不对拟停牌公司的停牌时间作出限制,那么,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因停牌而形成的资金“冻结”现象将十分严重。一方面,规模原本就很大、吸引资金很多的上市公司,一旦停牌,就会引发大量资金无法流动;另一方面,拟参与国企改革的其他所有制上市公司,在参与国企改革时,也需要通过停牌来处理。所以,缩短停牌时间,对增强市场活力是有帮助的。 在间接融资成本过高、其他融资渠道又不够宽敞的大背景下,希望通过上市来融资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这也意味着,上市的门槛必须放低、大门必须敞开。这对市场资金供应也提出更高的要求。除了鼓励社会资金、国内外投资者、机构等投资股市之外,增强股市自身的资金流动性,减少因上市公司行为不规范或批准程序过于复杂等形成的资金流动性被堵塞、“冻结”现象严重等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很显然,通过限定上市公司停牌期限,就是减少资金“冻结”、增强市场活力非常重要的方面。 停牌新规的出台,也会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迫使上市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企业等能够加快审批步伐、简化审批程序,避免给上市公司停牌过长时间,避免对投资者和市场产生伤害。 总之,停牌新规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还能督促上市公司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及时准确地将信息披露给投资者,以便投资者做出更加准确、理性的判断。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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