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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6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5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15:00 至2015年1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 截至201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1 关于暂不参与郑州2×660MW机组项目投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7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暂不参与郑州2×660MW机组项目投资的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1”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6日。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1896 2. 投票简称:豫能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豫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输入证券代码“361896”;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5. 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9层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邮政编码:450008。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114,联系人:刘群、尚蓓蕾。 (二)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7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暂不参与郑州2×660MW机组项目投资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暂不参与郑州2×660MW机组项目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6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38)。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2015年11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15年第8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于2015年1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报刊刊登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 231号)》等文件规定,公司在直通车披露预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1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并发布修订公告后另行通知复牌。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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