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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5版)

  注:文莱政府附属信托基金旗下战略发展基金并不直接以股权形式控制文莱达迈控股有限公司,其通过信托协议来间接控制文莱达迈控股有限公司。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实现公司产业链一体化

  截止到2015年9月底,公司参控股PTA产能达到1,275万吨;聚酯产能250万吨;己内酰胺权益产能20万吨。为此,公司对主要原料PX、MEG、苯年需求量分别达841万吨、85万吨和20万吨,公司经营效益和生产安全极易受到原料价格和供应质量的影响,给企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不稳定。因此,为了满足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的需求,同时寻找石油化工产业投资的“蓝海”,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投资建设文莱PMB 石油化工项目就成了当务之急。

  恒逸石化所属产业链及主要产品

  ■

  2、推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作为东南亚的文莱国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国家,而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已列入国家“一带一路”重点建设项目清单。项目将借助国家战略春风,利用文莱丰富的油气资源就地实现产业化,推动中、文两国投资、经贸合作。

  3、实现文莱油气资源下游产业化发展

  为改变国民经济过度依赖油气资源的局面,文莱政府积极推行经济多元化战略并提出了“双叉战略”。大摩拉岛大型港口项目作为“双叉战略”的重点项目之一,着重寻找并吸引外资来投资建造重要油气下游工业和基础设施。文莱政府计划将大摩拉岛(PularMuaraBesar)建成一个大型石化园区,公司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的投资建设不仅填补文莱国在石油化工工业方面的空白,也将大大促进文莱“世界级石化中心”的建成,推动文莱经济发展。

  (三)项目优势

  1、政局稳定

  苏丹在独立时宣告文莱永远是一个享有主权、民主和独立的马来伊斯兰君主制国家。文莱的政治制度,始于其沿袭自14世纪以来相同的苏丹王朝,苏丹是国家和政府的领袖。文莱的政治体质源自英国的传承,所以亦奉行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权分立,尽管当地的立法权力已被苏丹完全接管,但一直以来文莱国内各民族长期和平共处,政局稳定、社会和睦。

  2、物流便利

  文莱位于加里曼丹岛西北部。北临南中国海,面积576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62 公里,共有33个岛屿,且紧邻马来西亚,靠近世界最大的集装箱港口之一的新加坡。项目所在地独特的地理位置有利于降低本项目的原料、产品运输成本。项目不仅可以发挥产品物流运输成本的优势,还可以规避中国国内成品油销售的政策壁垒,并占领迅速崛起的东南亚油品市场。部分产品由恒逸石化分布于东南沿海的各个工厂消化,完善公司的上下游产业链,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3、资源丰富

  文莱油气资源丰富,根据《文莱首相署经济计划发展局统计公报》,文莱已经探明原油储量为14亿桶,天然气储量为3900亿立方米。文莱在全球能源市场中拥有重要地位,原因有三,其一是文莱每天出产原油20万桶,其中出口石油量达到19万桶左右,是东南亚地区第四大产油国,仅次于印度尼西亚、越南和马来西亚;其二是文莱是亚洲第三大液化天然气生产国,是世界第四大天然气出口国;其三是文莱位于连接南中国海和印度洋以及太平洋的海峡附近。因此在文莱开展油气资源深加工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

  4、税收优惠

  文莱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工资税、生产税及出口税。对于外国投资者在持股方面的规定灵活多样。公司所得税率18.5%,且PMB石化项目满足“先锋企业”的条件,可享受11年的免税优惠,即免征公司所得税且进口器械和进口原料免税。在满足文莱政府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在11年“先锋企业”优惠期满后,仍可享受“出口企业”税收优惠,即出口收益免征公司所得税,最长优惠期限为13年。

  5、成本低廉

  投资成本:当前大宗商品价格历史低位和石油化工行业低谷的有机时机投资建设项目,可以大幅度降低投资,并避开化工产品下跌周期,三年后项目投产时将迎来行业复苏,可以大幅度缩短投资回收期

  物流成本:本项目规划充分利用文莱当地水深条件,建设30万吨级单点系泊泊位及7座油品、化工品、件杂货码头,通过管线输送原料及产品,以达到项目各个物料运送成本最低,经过测算本项目的运输物流成本约为8美元/吨,较国内炼厂约16.5美元/吨的运费有较大优势。本项目的物流优势可将生产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销售企业、消费者形成一个整体和系统,实现物流一体化,将供应链效益最大化,从而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能源成本:本项目蒸汽和电的成本价格与国内相比也有较大优势。其中电价约为0.095美元/度,国内常规工业用电价格约为0.1159美元/度,蒸汽价格约为17.5美元/度,国内蒸汽价格约为29.4美元/吨。

  恒逸文莱项目投资成本优势

  ■

  6、工艺灵活

  本项目采用“小油头,大芳烃”的炼化“一体化”模式,即原油加工规模仅为800万吨/年,配置150万吨/年PX单系列全球最大规模的芳烃联合装置。本项目设有灵活焦化装置,该装置可利用减压渣油、油泥浆等原料转化高附加值的焦化柴油、焦化汽油、焦化蜡油等产品,并副产灵活气,补充全厂燃料。灵活焦化与常规焦化装置相比具有密闭生产、环境友好、副产清洁燃料等优势。一体化项目将充分发挥“宜油则油”,“宜芳则芳”,“宜烯则烯”的优势,实现炼油与化工的优势互补。

  (四)投资测算及财务分析

  1、投资估算

  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325,288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064,245.12万元,项目投资估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估算表

  ■

  2、财务评价

  根据现金流量表的计算,反映项目财务盈利能力的全部投资所得税后经济指标为:

  ■

  从财务指标上看,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达到15.81%,高于基准收益率10%,说明该项目具有较好的效益,在经济上具备可行性。

  (五)项目进展

  目前项目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

  该项目已经完成了合法合规的审批程序,不存在项目审批风险。

  目前该项目已投入金额为117,776,568美元,约合人民币747,398,32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1月6日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6.3459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2,064,245.12万元。

  根据文莱PMB项目最新可研报告,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三年,总投资额为32.588亿美元,目前已投入金额为1.18亿美元,占总投资额比例约为3.6%。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利于公司打通产业链上游,进一步实现全产业链的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扩大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增强资本实力

  以201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和负债为计算基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将由258.95亿元增加到296.95亿元,净资产将由51.27亿元增加到89.27亿元,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迅速提升,资本实力将得到显著增强。

  2、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的等额增加,发行人的资产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使得发行人的财务结构更加稳健。

  3、提升盈利水平,提高综合竞争力

  通过将募投资金运用于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有利于大幅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公司运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将大幅增长。

  四、总结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建设是公司打通石油化工产业链上游从而实现石油化工全产业链布局的重要举措,解决了公司产品原料瓶颈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建设也符合中国和文莱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进一步加强了中文两国的经济往来和深度合作关系,因此本次非公开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5-08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5年10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5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845,07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7.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500,00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20,845.07元后的净额为995,379,151.93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第0197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999,999,997.00元(尚未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500,000.00元,验资费人民币80,000.00元、律师费人民币900,000.00元、股权登记费人民币140,845.07元)已于2015年10月1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中心开立的363669604871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于2014年9月9日签署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定增预案”),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2015年10月19日以增资方式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995,379,151.93元从363669604871募集资金专户汇入本公司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中心开立的372769571547账户。

  截至2015年10月31日止,363669604871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8月30日经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于2015年10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9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

  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15年10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已披露的定增预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已披露的定增预案一致,无实际投资总额变更情况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10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5年10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截至2015年10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披露的定增预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

  ■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5-088

  关于对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恒逸石化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逸集团 指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恒逸高新 指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恒逸 指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恒逸高新受让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220,000,000股(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让控股股东所持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为加大对恒逸高新的股本金投入,并进一步改善恒逸高新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对恒逸高新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30,000万元。

  本次增资前,恒逸高新的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由浙江恒逸100%出资。增资完成后,恒逸高新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50,000万元,继续由浙江恒逸100%出资,公司对恒逸高新的间接持股比例仍为100%。

  (二)董事会审议增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持有恒逸高新100%的股权,恒逸高新系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且本次增资由浙江恒逸全额认缴,故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浙江恒逸用130,000万元现金对恒逸高新进行增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浙江恒逸的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恒逸高新成立于2007年10月16日,注册地址为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围垦十五工段,法定代表人为方贤水,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切片、POY丝、FDY丝、化纤原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自用产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恒逸高新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由作为恒逸高新唯一股东的浙江恒逸全额认缴,并使用其自有资金以现金形式出资。

  四、对外投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恒逸高新受让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220,000,000股。本次增资目的是为加大对恒逸高新的股本金投入,并进一步改善恒逸高新的资产负债结构。

  本次增资系对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实施,实施完毕后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不变,故风险较小。同时,浙江恒逸使用自有资金对恒逸高新进行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5-08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5-09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逸石化,股票代码:000703)自2015年11月6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11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确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1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5-09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11月2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15:00--2015年11月26日15:00。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5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9日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的工作人员。

  (五)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3 发行方式

  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

  2-6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7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8 上市地点

  2-9 募集资金用途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3《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4《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7《关于聘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议案》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至议案6的表决情况,公司将单独统计并公告。

  (四)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

  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703;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2.01元代表议案2之子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的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a、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

  如某股东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股东对全部议案拟投反对票,只需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全部议案拟投弃权票,只需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b、对某一议案分别表决

  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

  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1为例,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1为例,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c、对有多个子提案的某一议案

  对于有多个子提案的某一议案,以议案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为例,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提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提案2之子提案1,2.02元代表提案2之子提案2,依次类推。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七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七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七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zse.cn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1月25日下午15:00--2015年11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东华、张凤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5年 月 日——2015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

  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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