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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虚增利润被警告并处罚款 2015-1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康殷
证券时报记者 康殷
华锐风电(601558)11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2015年11月10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查明确认公司2011年虚增利润总额2.78亿元,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韩俊良处以3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2012年4月11日,华锐风电披露2011年年报,营业总收入10,435,516,390.57元,利润总额739,440,394.00元。该年报签字董事为韩俊良、常运东、刘会、陆朝昌、王原、于国庆、张宁、张勇、赵鲁平。 受风电行业政策的影响,2011年全行业业绩急剧下滑。为粉饰上市首年业绩,在韩俊良安排下,华锐风电财务、生产、销售、客服等4个部门通过伪造单据等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对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为:虚增营业收入2,431,739,125.66元、虚增利润总额277,861,363.60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37.58%。 证监会指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华锐风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韩俊良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陶刚、于建军、刘征奇、汪晓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常运东、刘会、陆朝昌、王原、于国庆、张宁、张勇、赵鲁平、方红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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