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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禾欣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8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11月9日15:00至2015年11月1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B座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中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计46人,代表公司股份69,061,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6%。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68,620,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2%。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36人,代表股份440,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39人,代表股份3,209,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61,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0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下述事项: 2.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0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55,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 本议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2目标股权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0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55,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 本议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3交易主体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0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55,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 本议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0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55,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 本议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5审计、评估基准日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0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55,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 本议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6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0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55,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 本议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7转让价款支付进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0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55,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 本议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8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与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0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55,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 本议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9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0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55,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 本议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慈文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与李华、于浩洋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61,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0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61,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0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61,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0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61,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0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61,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0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以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61,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0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61,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0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61,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0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61,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0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61,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0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61,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0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61,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0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沈诚敏、邵娴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1日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禾欣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9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5-089)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做出了书面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2015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稿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第4条、第5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五节第六点所披露的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以及于2015年11月6日公告的《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十节所披露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主要风险因素。以上文件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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