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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5-09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5-1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2014年募集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0,090,8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53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 一、重大资产重组概述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2013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01号”文核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顺电子”)向林萌等19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48,003,887股股份用于收购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48,003,887股股份于2014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113,500,000股增加至161,503,887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2014年10月,公司向魏连速等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5,331,935股股份募集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上述25,331,935股股份于2014年1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161,503,887股增加至186,835,822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6,835,822股,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份数量为61,250,56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数量为125,585,259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2014年11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25,331,935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特定发行对象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0,090,8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532%。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3名(共计6个证券账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就宇顺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宇顺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宇顺电子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三)宇顺电子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海通证券对宇顺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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