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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5-099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2日14:00时在公司二楼213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1月4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宜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拟以公司的自有资产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申请1亿元抵押贷款,期限1年。 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抵押贷款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并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贷款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刊登在2015年11月13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5-10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 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拟以位于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298号53106.00 ㎡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及其上63175.61㎡建筑物(土地证号:甬国用(2013)第1300785号;房产证号: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30070829号、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30070830号、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30070831号、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30070833号、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30070834号、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30070835号、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30070836号、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30070837号、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30070838号、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30070839号、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30070840号)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申请1亿元的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本次抵押资产为公司正常银行借款所需,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抵押资产清单如下: ■ 宁波市甬海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5年10月2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上述房产、土地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甬海评字A20150159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以上抵押评估值为15057.2万元,其中建筑物价值为8360.5万元,土地价值为6696.7万元。 此抵押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已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贷款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5-098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11月19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准时出席: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5年11月19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213大会议室 (五) 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至2015年11月1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附授权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3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二)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298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15年11月11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73 2、投票简称:“圣莱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圣莱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元代表议案一,2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积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473。 ■ ③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④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7、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对议案一至二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一至二项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至二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项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宜东、叶洋 电话:0574-87522994 传真:0574-87522941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298号 邮编:31503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 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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