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5-5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11月1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米大斌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3名,代表股份1,279,956,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410%,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名,代表股份2,695,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12名,代表股份78,565,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52%。
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董事有:米大斌先生、王廷良先生、蔡树文先生;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监事有:杨洪池先生、陈平先生、刘俊平先生。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刘小建律师、佟亨睿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进行了法律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补选李连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得票数1,279,750,447票,得票比例99.983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选票数75,664,497票,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69%。李连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刘小建律师、佟亨睿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大会形成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12日
本版导读:
|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2015-11-13 | |
|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1-13 | |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11-13 | |
|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发审委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 | 2015-1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