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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5-112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及11月7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3、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4:30时;
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下午15:00至11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出席对象:
⑴ 截至2015年11月10日(最后交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⑵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⑶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102楼一会议室
公司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建设大道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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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及其子议案⑴至⑽、议案2、3、4、5、6、7、8、9、10、11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议案1之子议案⑾内容详见2015年11月7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议案12、13、14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及其子议案⑴至⑾、议案2、3、4、5、6、7、8、9、10、11
(三)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及其子议案⑴至⑾、议案2、3、4、5、6、7、8、9、10、11、12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建设大道1号 邮政编码:40005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4
2.投票简称:建摩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建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⑴,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⑵,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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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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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峰
联系电话/传真:(023)66295333
2、现场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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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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