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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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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禾欣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0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1月13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B座一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中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同意聘任陈明友先生、李华女士、赵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3年,自2015年11月13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同意聘任陈明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召开本次会议前,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3年,自2015年11月13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陈明友的联系方式为:

  电话号码:021-33623250

  传真号码:021-33623251*802

  电子邮件:chenmingyou@163.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1703室

  本议案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董事会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将公司住所由“嘉兴市城东路435号”变更为“嘉兴市昌盛南路36号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智慧大厦B座1001室”。

  本议案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住所,需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

  修改前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嘉兴市城东路435号,邮政编码:314003。

  修改后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嘉兴市昌盛南路36号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智慧大厦B座1001室,邮政编码:314036。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5年11月30日以现场会议以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4日

  附件:简历

  1.陈明友:男,197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7月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近五年来,先后任职于无锡红五星传媒有限公司、紫光软件(无锡)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大阳光辅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等职;2011年10月至今,任慈文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下属子公司慈文动画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9月起任慈文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无锡慈文传媒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明友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披露日,陈明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3,116股,并将受让公司股份1,453,545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李华:女,1976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2004年,任Chinadotcom Corporation (Nasdaq: CHINA)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区产品与市场总监、中国区营运副总裁;2004年—2007年,任北京华星国讯科技有限公司CEO;2007年—2009年,任北京思凯通科技有限公司CEO;2010年至今,任北京赞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2012年起,曾任北京蜂星网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2014年11月离职。

  李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披露日,李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赵斌:男,1979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成都大学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本科学历。2001年5月—2015年9月,在成都日报社工作,历任文娱新闻部记者、报社首席记者、新媒体部内容总监;曾担任成都市城市营销影视类项目策划评估负责人、成都市电影电视家协会副主席、成都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长、成都市文艺志愿者协会秘书长等社会职务。201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品牌发展中心总监。

  赵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披露日,赵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禾欣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1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15:00至2015年11月30日15:00。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3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B座一楼会议室

  8.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2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下述事项:

  (1)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3)发行对象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投向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10,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11和议案1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1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议案3、议案4和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马中骏、王玫、马中骅、叶碧云和王丁应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除议案11外的其他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议案3、议案4和议案8,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设有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5日、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1703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见附件2)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5年11月27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会议请出示上述有效证件原件。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343”; 投票简称为“禾欣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项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 2.1,2.02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 2.2,依次类推。对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确认投票完成。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对 “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网络投票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时间:2015年11月29日15:00至2015年11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上述网络投票方法详见《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3633250

  传真号码:021-33623251-802

  联 系 人:陈明友、罗士民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1703室

  邮政编码:200082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会议回执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5年11月2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禾欣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2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穿透后

  涉及认购主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欣股份”)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含)42,000,000股股票,发行价格25.24元/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总计向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分别为杭州银之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银之盛”),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周淑华、王玫、上海淮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淮茂”)、广州恒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并管理的恒晟文化产业一号投资基金、王姬、白一骢、林楠、马可。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披露了《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国资委和股份公司后,涉及认购主体情况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国资委和股份公司后,涉及认购主体数量共计48名,未超过200名。

  特此公告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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