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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12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之标的资产过户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江苏久信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医疗")的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久信医疗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5年11月12日,久信医疗领取了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至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久信医疗100%股权已过户至达实智能名下,公司持有久信医疗100%股权。 (二)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向房志刚、孙绍朋、周鸿坚、储元明、常州瑞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臻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上海玖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向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佛山优势资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康成亨重点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46,094,860股,支付现金对价32,529.00万元,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公司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3、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867,93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达实智能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达实智能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2、律师意见 本次交易已获交易各方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交易各方有权按照上述批准、核准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相关权益已归属达实智能;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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