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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5049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15:00至2015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4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靖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3人,代表股份107,495,6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19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04,632,5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26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863,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2,863,1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1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0,0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7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863,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7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刘靖先生、张志强先生、金泽华先生、刘雷先生、何培春先生、郑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1选举刘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 刘靖先生当选。 1.1.2选举张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 张志强先生当选。 1.1.3选举金泽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 金泽华先生当选。 1.1.4选举刘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 刘雷先生当选。 1.1.5选举何培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 何培春先生当选。 1.1.6选举郑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 郑毅先生当选。 1.2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瑞彬先生、王强先生、张志康先生、胡北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1选举张瑞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 张瑞彬先生当选。 1.2.2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 王强先生当选。 1.2.3选举张志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 张志康先生当选。 1.2.4选举胡北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 胡北忠先生当选。 上述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宗法先生、罗涛先生、杨明香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陈宗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 陈宗法先生当选。 2.2选举罗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 罗涛先生当选。 2.3选举杨明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42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792,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 杨明香女士当选。 上述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5050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下午4: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1月2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金泽华、刘雷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刘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选举刘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刘靖先生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评价和管理水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委员设置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王强先生、张志康先生、何培春先生组成,独立董事王强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由刘靖先生、张瑞彬先生、张志康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张志康先生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由金泽华先生、王强先生、胡北忠先生组成,独立董事胡北忠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郑毅先生、张瑞彬先生、胡北忠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张瑞彬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2015年10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2015046)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刘明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刘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毛恩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同意聘任李洪泉先生、陈均华先生、曹险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刘明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石海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明达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电话:0851-85218803 传真:0851-85218925 电子邮箱:liumd@gzqydl.cn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 石海宏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电话:0851-85218944 传真:0851-85218925 电子邮箱:shihh@gzqydl.cn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罗远惠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刘靖先生:52岁,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贵阳棉纺厂印染车间专职团总支书记,共青团贵阳市委学少部科员、城市工作部副部长、常委,共青团贵州省委青工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贵州省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干部三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干部五处处长,其间,曾兼任中共贵州省委企业工委干部处处长,并借调中组部干部二局工作。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刘明达先生:58岁,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红枫发电总厂检修公司经理、红枫发电总厂经营副厂长,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刘明达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洪泉先生:49岁,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贵州省电力公司基建协调处,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印尼公司董事长。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 刘俊先生:58岁,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水九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党委书记。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陈均华先生:57 岁,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贵州水城发电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野马寨发电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毛恩涯先生:53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贵州红枫发电总厂检修队班长、专责技术员、检修队副队长、机电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检公司负责人。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曹险峰先生:44岁,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乌江渡发电厂电气分场副主任、主任、机电检修及安装公司经理、建管部机电处副主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处副处长,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贵州公司)安全监察部副主任,贵州东风发电厂厂长,构皮滩发电厂(建设公司)厂长、经理。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票1,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罗远惠女士:50岁,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贵州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合同预算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概预算专职、计划经营部主任。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主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持有公司股票1,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石海宏先生:41岁,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遵义营业部交易员、交易部经理、前台负责人,董箐电站建设公司审计监察专责,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产权部公共关系管理专责。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石海宏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5051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下午4: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1月2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陈宗法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田景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陈宗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陈宗法先生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陈宗法先生:51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家电力公司综合计划与投融资部融资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政策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现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5052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9日召开了职代会联席扩大会议,会议选举刘明达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田景武先生、罗远惠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相同。 后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简历 刘明达先生:58岁,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红枫发电总厂检修公司经理、红枫发电总厂经营副厂长。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刘明达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田景武先生:46岁,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乌江渡发电厂电气分场技术员、乌江渡发电厂团委书记、乌江渡发电厂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组织干事、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贵州公司)政治工作部副主任,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光照电站建设公司经理,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罗远惠女士:50岁,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贵州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合同预算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概预算专职、计划经营部主任。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主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持有公司股票1,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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