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5-064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详细情况如下: ■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上三项发明专利为公司自行研发、设计和生产,公司对该三项专利拥有绝对的自主知识产权。以上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我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5-063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主要系公司拟通过资产注入、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其相应业务。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停牌至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自停牌以来,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战略投资者的引入方式等事项进行了多轮、反复的商谈和论证,积极推进该事项的进程。截止目前,公司本次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其相应业务的进入方式已基本确定,系公司目前实际控制人钱忠良先生及公司股东雷斌、卜文海、王海滨、张曹、贾云刚等6人(以下简称 “一致出让人”或“转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来完成。2015年11月12日,一致出让人与西藏瀚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澧投资”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东协议转让股权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将持有的公司60,308,120股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瀚澧投资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4%),拟转让股份交易价格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10.50亿元,具体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以及支付进度在双方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确定。其中,钱忠良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8,914,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87%;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钱忠良持有公司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引起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目前,交易双方达成的仅为框架协议;后续,双方将就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之内容进行磋商,磋商的内容主要包括:(1)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2)钱忠良先生股权质押的解决方案;(3) 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收购意图以及是否符合受让条件的尽职调查;(4) 对转让方持股是否存在限制进行了解;(5)对标的公司现有业务在受让方受让股权后的发展进行规划。在完成以上磋商内容并确认不存在框架协议约定情形后,再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时鉴于钱忠良先生目前的特殊情况,在协议的沟通上需要一定的时间,双方同意在确认不存在框架协议约定情形时,最迟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后18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另本次交易尚须瀚澧投资相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鉴于本次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上述诸多不确定因素,为避免本次交易期间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仁智油服,股票代码:002629)自 2015 年 11 月 1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