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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5-052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2015-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为了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高管和核心管理层承诺将自2015年7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015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郝先进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11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日期:2015年11月13日 2、本次增持方式:二级市场竞价交易 3、本次增持股份数量:122,500股。具体情况如下: ■ 二、累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11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公司高管和核心管理层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2.25万股,累计使用资金8,740,695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三、相关承诺 本次增持的郝先进先生承诺:自增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本次增持情况与增持计划相一致。 3、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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