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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5-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1 股票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116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收到调查结果通知,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先生于2015年6月17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通字2015712号、深专调查通字2015713号),对公司及朱德洪先生予以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如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通知书或其他文件,如果收到相 关文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 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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