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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19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11月13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总经理张生广先生主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3,474,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84%。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3,474,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84%。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出席会议(包括现场和网络)持有有表决权股份223,474,540股的股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3,474,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20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股东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需要,已将质押给北京亚洲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20,437,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办理了解除质押。 有关解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1月10日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0,437,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0股。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2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5年10月1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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