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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5-10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1月13日在公司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7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5年9月24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89,317,106股(含本数)。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计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具体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1月14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4.79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8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本次发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2015-108)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终止收购资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终止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0)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前,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额度批准权限为累计增加至35亿元人民币,并在此权限内批准、签署相关借款合同及手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计划自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前,为其向各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贷款额度增加至35亿元人民币事项(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贷款机构办理担保及贷款手续,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5年11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5-108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告之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审核。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89,317,106股,募集资金为不超过280,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基本情况和假设前提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到本次再融资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015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4、公司分别对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做了三种情形假设,一是与2014年度持平,为14,722.41万元;二是按照同比增长50%,即为22,083.61万元;三是按照同比增长100%,即为29,444.81万元。公司对2015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未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发行费用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基于上述公司基本情况和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情形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资产、股本总额也有一定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但本次募集资金不能立即产生预期效益,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存在发行当年的基本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基于以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特定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由于非公开发行会增加公司股本总额,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业绩需要时间逐步释放,存在股东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如下措施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以自有资金开展前期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三)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已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相关内容,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5-109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暨终止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终止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的概述及原因 2015年1月26日,公司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收购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拟使用6,000万元收购深圳市深新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新隆”)60%的股权,首次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1,620万元(拟变更触摸屏盖板玻璃项目投资方式,由原自行投资建设变更为将募集资金中的1,620万元用于收购深新隆的股权),其余4,380万元由江西合力泰自筹。详见《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四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因公司战略调整,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上述议案的执行,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终止收购资产的公告》。2015年11月13日,公司与深新隆股东签署了《关于收购深圳市深新隆实业有限公司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终止协议》。 上述投资意向洽谈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也未产生任何债权债务,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拟用于收购深新隆股权的募集资金1,620万元继续用于“触摸屏盖板玻璃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自行建设触摸屏盖板玻璃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式暨终止收购资产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的意见 鉴于江西合力泰没有从实质上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只是由收购改为自行建设,如此更有力于江西合力泰的发展。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方案有利于江西合力泰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收购资产的决定。 (二)监事会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为江西合力泰没有从实质上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只是由收购改为自行建设,如此更有力于江西合力泰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对于促进公司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合力泰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合力泰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合力泰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收购深圳市深新隆实业有限公司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5-11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的安排,深圳市比亚迪部品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部品件公司”)100%的股权已经过户到公司名下,又基于部品件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公司对2015年10-12月与第二大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股份”)以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4年及2015年1-9月实际经营情况及2015年年经营需要,预计2015年10-12月与比亚迪股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80,85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 关联方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247,600万元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15日);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关联关系:比亚迪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12.59%,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比亚迪股份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3年和2014年度数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 比亚迪股份为中小板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 2、2015年10-12月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由于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因此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可行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对公司2015年10-12月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对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1月1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5-11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5年11月30日(周一)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11月30日下午14:30-16:00;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15:00至2015年11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大学城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9栋江西合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4日。 (七)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1月24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1.2 发行数量 1.3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5 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1.6 上市地点 1.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1.8 限售期安排 1.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4、《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终止收购资产的议案》 6、《关于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8、《关于为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上述1~8项议案为公司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9~11项议案为公司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四、出席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参会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任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查验。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外环89号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56120 (二)登记时间: 2015年11月25日(周四)的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33-2343868 传真:0533-2343856 3、会议联系人:金波、陈海元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7。 2、投票简称:合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合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21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 不符合上述申报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15:00至2015年11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5-11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3日下午14: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终止收购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因为江西合力泰没有从实质上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只是由收购改为自行建设,如此更有力于江西合力泰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对于促进公司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终止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关于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终止收购资产的独立意见 鉴于江西合力泰没有从实质上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只是由收购改为自行建设,如此更有力于江西合力泰的发展。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方案有利于江西合力泰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收购资产的决定。 二、关于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谢岭、李有臣、吴育辉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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