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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3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7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后期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4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解除及办理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汉康先生的通知,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重新办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陈汉康先生于2015年11月6日,将原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3,641,092股解除质押;于2015年11月11日将其原质押给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21,860,000股解除质押。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同时,陈汉康先生将以上合计解除质押的公司股份25,501,092股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1月12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11月11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陈汉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9,018,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累计质押股份57,78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97.90%。陈汉康先生直接和间接(通过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8,378,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1%,累计质押股份82,14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75.79%,占公司总股本的21.68%。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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