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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英力特 股票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15-04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2日下午16:30分在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姜汉国先生委托董事宗维海先生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宗维海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宗维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宗维海 委 员:徐安龙 张惠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耀忠 委 员:赵晓莉 王宁刚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惠宁 委 员:殷玉荣 李耀忠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宁刚 委 员:宗维海 张惠宁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安龙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学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徐安龙先生提名,聘任李智钦先生、李学军先生、解传明先生、刘新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有庆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机构,突出专业化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综合营运水平,同意对现行组织机构进行调整,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宗维海,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注册造价工程师。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宁夏电建公司计划经营科副科长、科长、副总经济师,宁夏恒安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副主任,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主任,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4月至2010年6月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至2014年2月兼任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0年6月至今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现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宗维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安龙,男,汉族,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历任固原供电局电力铁合金公司车间主任、营销部主任,2001年4月至2005年1月任宁夏英力特冶金制品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2005年1月至2006年5月任宁夏英力特冶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11年1月任宁夏英力特河滨冶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4年3月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原盐化工项目经理,2012年3月至2015年8月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5年8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徐安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智钦,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专科学历,工程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甘肃盐锅峡化工厂工艺技术员,重庆万州川东化学工业公司VCM分厂副厂长,宁夏金昱元氯碱化工公司生产技术科工艺主管,内蒙海吉氯碱化工PVC项目部工艺主管,2003年1月至2003年4月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副总工程师,2003年5月至2005年4月任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生产准备办主任、供销部经理,2005年5月至2009年4月任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部副主任,2009年4至2015年8月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2015年8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李智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学军,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能源管理师。1996年至2003年6月在宁夏民族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调度、统计、计划、质量体系管理工作,2003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氰胺分公司计划经济科科长,2004年11月至2005年7月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05年8月至2008年5月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业管理部部长;2008年5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李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贤,女,汉族,1969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89年参加工作,2002年11月至2006年6月任宁夏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6年7月至2009年4月任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9年4月至2014年7月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助理,2012年11月至2014年7月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处级主任会计师,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兼任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2014年8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李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解传明,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1988年至1998年在宁夏电化厂担任设备技术员、氯碱分厂副厂长、厂长,1998年至2000年在宁夏日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至2002年在石嘴山氯碱厂任车间主任,2002年至2004年在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任氯碱车间主任,2004年10月至2010年4月先后任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烧碱装置长、调度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4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解传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新礼,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宁夏电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科专责、施工队队长、施工管理科专责、施工管理科副科长,2003年3月至2004年9月任宁夏电建工程公司工程部主任;2004年10月至2008年9月任宁夏电建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2008月10月至2009年3月任中电投能源铝业集团公司电源筹建处副主任工程师,2009年4月至2010年5月任中电投能源铝业临河动力站筹建处副主任,2010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原盐化工项目部副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办副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刘新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有庆,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2005年7月至2006年1月在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计划经营科工作,2006年1月至2008年9月在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项目办公室工作,2008年9月至2011年5月在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担任信息管理员,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助理,2012年3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主任,2014年8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有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5-045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2日下午18时在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楼小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监事,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出席4人,监事陈翠兰女士委托卢琦先生进行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淑萍女士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选举王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附件:《王淑萍女士简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王淑萍女士简历》 王淑萍,女,汉族,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石嘴山市卫生瓷厂主管会计、财务科长、总会计师、经营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2年4月至2009年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2月至今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2011年7月至今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09年8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产权部主任。 王淑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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