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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4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6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5日-2015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柯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292,84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55.149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292,74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5.130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187%。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24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 选举吴岩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292,745,1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29,100股;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吴岩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使用不超过5亿元额度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逐项表决);
(1)发行规模
本项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项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项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债券期限
本项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项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发行方式
本项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担保情况
本项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项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本项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上市场所
本项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份292,7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459%;反对股份9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41%;弃权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学亮先生、吴国栋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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