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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12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浙江永强,证券代码:002489)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先后于2015年7月10日、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监高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9日披露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中公司对2015年度营业预计为: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0%-50%(详见公司2015年10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披露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118号)。 上述对2015年度净利润变动幅度预测是根据公司对主业及对外投资情况的初步预计做出的,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3、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 4、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12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八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5年11月13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协议,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4,1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 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 2、 产品简码:TGG151176 3、 资金保管人:平安银行 4、 币种:人民币 5、 投资对象:本理财产品是结构性投资产品。本产品所募集的本金部分作为存款存放于我行,平安银行提供100%本金安全;衍生品部分由平安银行通过掉期交易,投资于利率衍生品市场。 6、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 预期年化收益率:3.70% 8、 产品成立日:2015年11月13日 9、 产品到期日:2016年5月11日 10、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壹亿肆仟壹佰万元整(RMB14,100万元) 1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2、资金到账日: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延期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T+2)内将本金和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13、提前和延期终止权:存款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计划的权利。平安银行对本产品保留: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在结构性存款期内任一天提前终止产品的权利,以及在产品到期日延期结束产品的权利。银行在提前终止日或者在产品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公告。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平安银行无关联关系 15、公司本次使用14,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96%。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前期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86,488万元(含本次),其中,已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24,813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61,675万元(含本次)。高峰时点数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目前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鉴于累计发生笔数较多,已经按期足额收回的理财项目不再重复列示): ■ 四、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已于2015年4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相关资料 2、 独立董事意见 3、 监事会意见 4、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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