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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5-075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5-1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资产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2015年10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事项进展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4日、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公司原计划争取在2015年11月1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事项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与标的公司的正式协议正在讨论中;发改委、商务部门的备案及批复还在审批中;拆VIE架构还在实施中。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12月1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收购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收购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争取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提前提出申请延期复牌,若申请未获得同意,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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