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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2015-26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011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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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郭文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开发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及表决本公司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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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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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只有一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马宏继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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