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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由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各销售机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及定投费率优惠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 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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