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5-059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5-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担保情况概述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为其子公司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鸡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授信总量及额度提供担保。红塔仁恒于2015年11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为金鸡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的授信提供人民币壹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季向东同志代表红塔仁恒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授信融资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年6月28日 注册地点: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石化区 法定代表人:季向东 注册资本: 6,927.1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羟基丁苯胶乳、超细重质碳酸钙(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 股权结构: 该公司为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持股比例为51%。 财务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2015年3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红塔仁恒为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在审批额度范围内。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本各控股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红塔仁恒、金鸡化工的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上述担保生效后,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经董事会批准的未失效全部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6.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简称“净资产”)的89.86%,实际使用担保金额8.36亿元。另外,公司子公司对下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3.5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9.31%,实际使用担保金额2.56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根据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在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公司母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高于24亿元担保,子公司红塔仁恒为其下级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担保,合计不超过28亿元的年度担保额度,独立董事已经对年度担保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红塔仁恒对金鸡化工的担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因此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按证监发[2005]120号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