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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公告编号: 2015-082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获得大连市 国资委及大连市政府批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大连市人民政府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文件,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大连市人民政府下发给大连市国资委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大政【2015】176号)文件主要内容为: 一、同意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二、同意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202495股股份,占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9.98%。 2、大连市国资委下发给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同意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大国资改革【2015】176号)文件主要内容为: 一、同意你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202495股股份(占大橡塑总股本的29.98%)给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二、同意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公司于 2015 年11月5日披露的《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公告编号:2015-083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8日、11月19日、11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11月18日、11月19日、11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了书面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重组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问询,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确认,除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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