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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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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号更新)摘要

2015-1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1月21日证监许可【2011】125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1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托管人已经对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进行了复核、审查。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号农银大厦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号农银大厦50楼

  法定代表人:于进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壹元

  存续期限:永久存续

  联系人:翟爱东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于进先生:董事长

  金融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于进先生1983年开始在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历任信息部副处长、处长,人事部处长、副总经理,电子银行总经理,科技与产品管理局局长。2015年9月30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Bernard Carayon先生:副董事长

  经济学博士。1978年起历任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督察员、中央风险控制部主管,东方汇理银行和东方汇理投资银行风险控制部门主管,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

  许金超先生:董事

  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许金超先生1983年7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28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Thierry Mequillet先生: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1979年开始从事银行工作,在Credit Agricole Indosuez 工作近15年并担任多项管理职务。1994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任香港地区总经理。1999年起至今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区行政总裁。

  谢尉志先生: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86年开始在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工作,先后任总公司财务部、资金部总经理,中海石油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2月起,任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并先后兼任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总裁、中铝矿业国际有限公司总裁。2013年2月起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华若鸣女士:董事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9年起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香港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资金交易中心总经理、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

  王小卒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世界银行顾问、联合国顾问、韩国首尔国立大学客座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兼任香港大学商学院名誉教授和挪威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傅继军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73年起,任江苏省盐城汽车运输公司教师,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中心科员。1990年3月起任中华财务咨询公司总经理。

  徐信忠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学博士、教授。曾任英国Bank of England货币政策局金融经济学家;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院长、金融学教授。

  2、公司监事

  Jean-Yves Glain先生:监事

  硕士。1995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责人、国际事务协调和销售部副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国际协调与支持部负责人。

  欧小武先生:监事

  1985年起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工作。2000年起历任中国铝业公司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处长、财务部(审计部)主任和财务部总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铝业公司审计部主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胡惠琳女士:监事

  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起进入基金行业,先后就职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工作,2008年3月公司成立后任市场部总经理。

  高利民先生:监事

  项目管理硕士。2002年起进入资产管理相关行业,先后就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筹建工作,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副总经理。

  杨晓玫女士:监事

  管理学学士。2008年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于进先生:董事长

  金融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于进先生1983年开始在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历任信息部副处长、处长,人事部处长、副总经理,电子银行总经理,科技与产品管理局局长。2015年9月30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金超先生:总经理

  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许金超先生1983年7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28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施卫先生: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4年3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0年10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2012年12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翟爱东先生:督察长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88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城乡金融报》社、国际部、伦敦代表处、银行卡部工作。2004年11月起参加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监察稽核部总经理,2012年1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宋永安先生:复旦大学数学系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8年基金从业经历。2007年起历任长信基金管理公司金融工程研究员、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员、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程涛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0年7月

  Denis Zhang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2年8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金超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付娟女士,投资副总监兼任投资部总经理,农银汇理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凌晨先生,研究部副总经理,农银汇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低估值高增长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信息传媒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史向明女士,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3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28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号农银大厦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号农银大厦50楼

  法定代表人:于进

  联系人:沈娴

  联系电话:4006895599(免长途电话费)、021-61095610

  网址: 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杨菲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铭

  联系人:张宏革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郭伟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417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客服电话:400-8888-00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王序微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服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李珊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5106383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1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樊昊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8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1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2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陈操

  联系人:刘宝文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客服电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

  (2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53835888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2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8)其它代销机构

  其它代销机构名称及其信息另行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号农银大厦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号农银大厦50楼

  法定代表人:于进

  电话: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联系人:高利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勇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张勇

  四、 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被动化投资的指数型基金,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控管理,力争将基金净值对标的指数的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以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的有效跟踪。

  七、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和新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货币及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其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90%-9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的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1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由股票组合和现金组合构成。其中股票组合为全复制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组合,现金组合由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组成,主要用于支付赎回款、支付增发或配股款项,支付交易费用、管理费和托管费等。本基金为全被动的指数型基金,其主要资产都将用于跟踪组合的构建,且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90%。为进一步减少组合的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将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现金需求的科学预测,尽可能降低现金组合所占比重,防止出现大幅的现金拖累或现金提升,并导致跟踪误差的加大。

  2、跟踪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原则上将采用全样本复制的方式,基金资产将按照标的指数的成分股及其权重配比进行投资以拟合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证指数公司提供的成分股及权重数据进行相应的买入或卖出操作,使跟踪组合的构成基本与标的指数一致。但若出现较为特殊的情况(例如成分股流动性不足、成分股投资受限等),本基金将采用替代性的方法构建组合,使得实际组合对标的指数的风险暴露程度尽可能近似于理论全复制组合。

  (1)若部分权重较大的成分股出现流动性较低而无法按要求进行交易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特征较为相近的股票或股票组合等方式进行相应的替代。对替代性股票的选择一般需综合考虑备选股票和被替代股票在行业所属、基本面、股价协整关系和Beta近似程度等多个方面;在单个股票无法完全符合替代要求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流动性更好且属性相近的股票进行有机组合,通过权重的调整获得与被替代股票的历史股价协整关系和Beta更为接近的组合,以达到减少跟踪误差的目的。

  (2)在市场整体流动性偏弱,或较多成分股出现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采用分层优化的方法进行复制,分层方式将综合考虑权重分布和行业分类等因素。根据行业分类的分层优化是指根据成分股的行业进行归类,从每一行业中选择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股票作为该行业的代表,再根据每一行业在指数内的实际占比对筛选出的代表性股票进行组合,并形成最终的跟踪组合;根据权重分布的分层优化是根据市值大小进行分类并分别选择代表性股票进行组合。通过分层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用较少量的股票实现跟踪指数的效果,并一定程度上解决流动性过低的问题。

  此外,对于其他无法严格按照标的指数进行复制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流动性、仓位情况以及成分股特征等,以减少跟踪误差为目标采取及时合理的措施进行组合构建。

  3、跟踪组合的调整

  由于每日基金申购赎回、标的指数样本股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成分股权重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跟踪组合必须随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达到基金组合与标的指数的一致。

  (1)定期调整

  根据沪深300指数的调整规则,该指数的成分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每年的1月初和7月初实施调整,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在指数定期调整方案公布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调整后的成分股及权重状况,及时对现有组合的构成进行相应的调整。为减少成分股的集中调整短期内对于跟踪误差产生较大影响,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逐步渐进的调整方式,即在调整方案公布后至正式记入指数前,根据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将调整交易化整为零并分布推进。

  (2)不定期调整

  1)指数相关的调整

  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调整、成分股及其权重发生变化(包括配送股、新股上市、调入及调出成分股等)的原因,基金管理人需要及时根据情况对跟踪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降低指数调整对跟踪误差所可能产生的影响。

  2)应对申购赎回的调整

  本指数基金为开放式基金,每日的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都会对基金组合的跟踪精度产生影响。尤其是在产生较大规模的申购和赎回的情况下,跟踪误差在短期内可能会加大。研究表明,申购赎回形成的现金流冲击是造成跟踪误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状况对未来的申购和赎回进行科学的预判,并据此对基金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

  3)限制性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在根据标的指数的成分股情况进行投资时应尽量避免超越相关限定性规定,若因全样本复制的原因导致出现突破投资限制的情况,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调整,以保证投资组合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替代性调整

  标的指数的部分成分股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作为本基金的投资标的,部分成分股可能会因为存在严重的流动性困难,或因涨跌停、停牌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无法按指数成分股要求进行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本基金将采用处于相同行业、基本面特征相似、收益率相关性较高或历史Beta相近的股票或股票篮子进行替代投资。若今后因法律法规的调整使得本基金可以投资于金融衍生品,则也可以采用基础资产与被替代股票相同或相似的衍生品进行相应的替代。

  5)其他调整

  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因其他原因所导致的必须对当前的投资组合进行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提高跟踪精度为目标下进行相应的临时调整。

  4、跟踪误差管理

  对跟踪误差的有效管理是指数型基金管理运作重点和核心内容。基金管理人首先将具体归纳基金跟踪误差的来源,并分析误差来源的可控制性,再针对可以进行控制的跟踪误差来源进行相应的管理和控制。

  (1)费用导致的误差

  在基金的管理过程中需要支付佣金等交易相关的各种费用,由于交易费用所造成的跟踪误差只能通过尽可能减少交易频率的方式进行控制,但过低的调整频率往往导致跟踪组合与跟踪标的的理论组合偏离度加大,并加大跟踪误差。因此,基金管理人将科学设定最低调整限额,若标的指数发生低于最低调整限额的调整,基金组合将不做调整,以减少不必要的交易费用支出。

  (2)现金流导致的误差

  由于基金每日的申购、赎回、现金分红、成分股买卖等因素的影响,基金组合会产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并对组合的跟踪误差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标的指数是假设100%仓位的股票投资的理论投资组合,因此若基金组合内存在过多的现金留存会对跟踪的效果产生干扰。为提高跟踪的精度,基金经理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保持尽可能低的现金配置比例,或在可行的范围内对现金进行一定程度的权益化,以减少现金流对跟踪误差的冲击。

  同时,为减少组合内的现金留存或应对赎回的现金需求,基金经理必须随时对组合进行调整并对成分股进行交易。由于标的指数的日终点位是以成分股的收盘价进行计算,因此每日的成分股交易价格无法达到或接近收盘价,则会对跟踪精度产生影响。为控制这一因素的影响,基金经理将以加权平均价(VWAP)交易策略或收盘价(closing price)交易策略为基础,并充分结合基金经理和交易人员对日内价格走势的主观判断,以尽量达到日均实现价格接近实际收盘价的目标。

  (3)成分股调整导致的误差

  由于标的指数会定期或不定期产生调整,从而造成成分股及其权重的变化,基金组合也必须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由于短期内集中买入调入指数的成分股或卖出调出的成分股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巨大的冲击,形成较大的冲击成本并会导致短期内跟踪误差的迅速提高。为尽可能减少集中调整的冲击,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将采用分批渐进的交易方式进行跟踪组合调整。目前标的指数定期调整方案公布日与记入指数日之间间隔两周,临时调整方案公布日一般与记入指数日之间间隔10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调整公告发布日和记入指数日之间的时间间隔,根据价格和流动性状况科学地选择交易视点,分批次地逐步完成实现目标组合所需要的交易,以降低由成分股调整而导致的跟踪误差。

  (4)成分股替代导致的误差

  标的指数的部分成分股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作为本基金的投资标的,部分成分股可能会因为存在严重的流动性困难,或因涨跌停、停牌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无法按指数成分股要求进行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经理将采用其他相似股票或股票组合进行替代。但由于替代股票和被替代股票特征的不同,业绩表现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差异,并影响整个基金组合的跟踪精度。为减少由于此种原因所导致的跟踪误差,基金经理将遵循以下原则进行操作:

  1)被替代成分股和替代股票或股票篮子必须从属于同一个行业,主营业务基本相同;

  2)通过考察替代股票与被替代成分股的历史业绩相关性、Beta近似程度等指标,挑选出与被替代成分股风险收益特征相近的替代股票,或确定替代股票篮子的权重构成;

  3)对备选的替代股票的近期流动性进行考察,通过考察近期换手率、成交金额和流动性指标等因素,选择出近期流动性较好,冲击成本较低的替代股票;

  4)替代股票或股票篮子的投资比例应与被替代成分股占指数的权重相同或相近。

  (5)其他原因导致的误差

  除上述原因以外,在本基金的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可能会因为公允价值估值、零碎股处理等其他原因导致产生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将在提高跟踪精度的原则指导下,通过主动有效的措施尽可能减少这些原因所导致的跟踪误差。

  5、现金头寸管理

  由于法律法规限制和指数型基金正常运作的需要,往往需要在基金组合中保持5%以上的现金留存,其主要作用包括:应付潜在赎回需求、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等各类费用的需求、支付交易成本、应对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等行为。因此,必要的现金留存是基金正常运作的必需。但过多的现金留存也会在标的指数上涨时形成现金拖累,在下跌时形成现金提升,对控制跟踪误差产生不利的影响。

  为有效控制现金留存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将采用积极的现金头寸管理手段。一是合理控制现金仓位,根据申购赎回等情况科学预判近期的现金流状况,并结合指数的走势和成分股的流动性状况进行合理的现金留存,最大限度降低现金的持有比例;二是在法律法规或市场条件允许的条件下,通过现金权益化的方式降低现金拖累的影响。

  6、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主要的作用为现金的替代资产,其投资的目的是在实现资产更高的流动性而非收益性,且其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必须保持在5%以下。基金管理人将优先选择信用等级较高、剩余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好的政府债券进行投资,并通过对基金现金需求的科学分析,合理分配基金资产在债券上的配置比例。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300指数+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股票型基金产品,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2)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5年1月16日收市后,中国证监会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检查情况,提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等3家证券公司由于存在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的问题,证监会对中信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此,中信证券2015年1月19日发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4),表示公司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暂停新开立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2、自2015年1月16日起,公司将不允许新增任何新的合约逾期,距合约到期两周前将反复提醒客户及时了结合约,对于到期未了结的合约将强制平仓。3、在监管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完成旧的逾期合约。4、将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开户条件由客户资产满人民币30万元提高到客户资产满人民币50万元。

  2015年1月20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代码:600837)发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1),公告指出 2015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公开通报2014年第四季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公司因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受到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公司存在为少数融资融券六个月到期并提出逾期负债暂缓平仓申请的客户,在维持担保比例处于150%以上的前提下暂缓平仓的行为,这部分客户数占公司融资融券交易的总客户数不到1%。目前公司已经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暂停新开立客户信用账户三个月;二是不允许有任何新的合约逾期,合约到期前将按合同规定提醒客户及时了结合约,到期未了结将会执行强制平仓;三是按监管要求限定的期限内完成违规逾期合约的清理;四是认真整改融资融券业务,确保业务的合规经营。经初步测算,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对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的直接影响不足1千万元人民币,因此,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高度重视融资融券业务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司将认真整改,全面梳理现有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

  对中信证券、海通证券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该股票经过研究推荐、审批后进入公司股票备选库,由研究员跟踪分析。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研究判断、按照相关投资决策流程投资了该股票。

  其余前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4月12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4月12日至2015年6月30日)

  ■

  注: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90%-9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的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1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4月12日)起六个月,建仓期满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基金银行汇划费用;

  8) 与基金使用相关指数有关的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指数使用基点费

  本基金需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要求向标的指数的发布方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基点费。在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公司。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人民币5万元(若基金成立当季剩余时间不足一个季度,且按当季实际剩余时间计算的基点费低于5万元,则按照5万元收取)。

  如果指数使用基点费的费率或计算方法发生变动,本基金将采取调整后的费率和计算方法计算指数使用基点费。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及时公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5、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6、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2)赎回费

  ■

  注1: 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暂时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两笔申购金额分别为50万元和1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总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以上赎回费用、赎回金额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三: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持有年限不足1年,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2500×10,000×0.5%=62.5元

  赎回金额=1.2500×10,000-62.5=12,437.5元

  (5)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所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采用低于柜台费率的申购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4年11月21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的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进行更新。

  (二)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对“公司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进行了更新。

  (三)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对基金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了更新。

  (四)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的数据。

  (五)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更新为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的数据。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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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号更新)摘要

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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