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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互动娱乐 股票代码:300043 公告编号:2015-102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星辉工业园(上华镇夏岛路北侧) 2015-1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互动娱乐”)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2015年11月1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84号)。 2、本期债券简称“15互动债”,代码112261,一次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75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截至2015年9月30日净资产为213,662.76万元(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4.8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1.34%。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7.5亿元本次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6,619.85万元(2012年-201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总额7.5亿元)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债券可能存在预期挂牌方式无法实现的风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然而,本次债券上市前,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6、本期债券无担保。 7、本次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6.3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簿记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1月24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2015年11月25日(T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连同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15年11月23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6、根据发行人2015年前九个月财务报表,重要财务指标如下: 合并口径: ■ 母公司口径: ■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5互动债”,代码112261。 ●发行规模:7.5亿元,一次发行。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发行首日:2015年11月25日。 ●起息日:2015年11月25日。 ●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2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兑付日:2020年1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5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4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5年11月25日至2018年11月24日。 ●发行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方式: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东方金诚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质押式回购: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50%-6.3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11月24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3)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6)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询价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5年11月24日(T-1日)13:00 – 15:00之间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申购传真:020-87553574、020-87557978 咨询电话:020-87555888-8342、6040、8421、6141、8906、010-59136721、010-59136718、010-59136652、010-59136755、010-59136721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5年11月25日(T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7.5亿元,认购不足7.5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以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5年11月25日(T日)至2015年11月27日(T+2日)每日的9:00-16:00。 (五)申购办法 1、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发行首日2015年11月25日(T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拟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及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认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缴款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于2015年11月25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配售与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的要求,在2015年11月27日(T+2日)16: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7.5亿元(含7.5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40%~4.8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4.40%,但低于4.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4.50%,但低于4.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9,000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20-87553574020-87557978;电话: 020-87555888-8342、6040、8421、6141、8906、010-59136721、010-59136718、010-59136652、010-59136755、010-59136721。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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