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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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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1号)

2015-1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落实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

  二、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3,296,056.55万元(201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未经审计);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净利润为48,950.24万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详见发行公告。

  三、截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52、1.33、1.22和1.88,速动比率分别为1.14、1.01、1.04和1.81,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46%、58.38%、57.90%和54.20%。

  四、截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2,425,936.81万元、2,173,537.65万元、1,785,893.08万元和1,223,950.3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58%、28.46%、24.62%和20.76%,呈现持续快速增加趋势。2012年以来,公司陆续启动投资大连太平湾港城一体化项目、大窑湾北岸项目及太平湾港区项目等项目,根据2014年审计报告披露上述项目的计划投资合计4,682,034.00万元。尽管公司整体资信水平良好筹资能力较强,但上述项目未来资本支出压力仍然较大。

  五、截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175,757.78万元、183,492.64万元、151,478.00万元和36,224.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2%、2.40%、2.09%和0.61%。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731,162.28万元、721,785.05万元、678,678.30万元和790,976.73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2%、9.45%、9.36%和13.41%。上述金融资产规模较大,其中上市公司股票容易受市场价值波动影响,而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主要集中在公司主营业务上下游行业,投资规模大、企业数量多,投资管理的复杂程度较大。

  六、公司有息负债主要是短期借款、一年期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非流动负债。截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上述有息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3,686,923.46万元、3,337,514.08万元、3,302,996.97万元和2,859,376.17万元。公司因资本性投入较多,近年来不断加大了融资力度,相应有息债务规模不断增加。虽然公司整体资金运用效率较高,且通过多种渠道平衡资金成本,但有息负债规模的持续增长仍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和债务偿付带来一定压力。

  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港口相关的装卸堆运及贸易为主,2015年1-6月、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装卸堆运毛利率分别为33.44%、35.28%、41.79%和47.18%,虽然该业务毛利整体较高,但受行业竞争及整体经济环境影响,最近三年持续下滑,2015年上半年有所回升但尚未能形成趋势。同期,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为0.55%、3.32%、2.35%和11.97%,虽然公司贸易业务规模较大,但该业务毛利率水平偏低对公司经营利润贡献有限。

  八、2015年1-6月、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38,397.79万元、64,143.50万元、57,609.03万元和50,029.65万元,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0,472.60万元、30,797.36万元、26,858.20万元和21,466.54万元,上述两项收益合计分别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9.80%、8.30%、9.15%和12.99%,分别占当期公司净利润比例为108.98%、84.57%、81.80%和119.59%。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权益投资现金分红,政府补助主要来自于集装箱补贴,均具备一定的可持续性,但上述两项非主营业务收益占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比例较高,仍增加了公司盈利能力的波动性。

  九、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陆续启动投资建设了太平湾及大窑湾等重大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海域、陆域动迁、大连港大窑湾港区、防波堤工程以及太平湾港区航道工程,建成后预计将大幅提升公司货物吞吐能力和相关业务板块发展空间。虽然公司经营港口相关业务多年,具备丰富的港口建设运营管理经验,但由于上述项目计划投资规模较大,投资周期相对较长,实际建成后可能存在因投资额超支、市场需求低迷等原因导致产能未能完全释放,实际运营效益低于预期。

  十、港口行业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密切相关。目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为6年来的最低点,消费与投资水平偏低,相应的商品贸易、运输物流需求偏弱,导致港口行业需求不强。虽然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及中韩自贸区协议的签署为发行人经营带来了利好因素,但如果未来整体经济增长继续放慢或者出现衰退,投资、对外贸易及消费增速未能有效增加,则将导致港口运输需求不可避免地减少,这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十一、大连港位于环太平洋经济圈和东北亚经济圈的交汇点,其竞争对手从地域上可分为东北亚区域港口、环渤海区域港口、其他腹地港口三个层面,相应的具体竞争主要来自于营口港、天津港、青岛港以及宁波港等。此外,大连港不断拓展国际中转业务,在国际集装箱中转业务上将与韩国的釜山港、日本的横滨港等港口存在一定的竞争。近年来上述相近区域及同行业竞争者不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在总需求一定的情况下,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导致发行人业务空间及经营收益被分流。

  十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十三、根据监管部门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和安排,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发行人亦可在上海交易所网站等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十四、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十五、凡通过购买、认购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1、本期债券的发行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14日召开的2015年董事会第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8月14日以大国资计财[2015]114号文件批准。根据董事会决议及国资委批复,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30亿元。

  2、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9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3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11月26日。

  12、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兑付日期:2020年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票面总额的本金。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5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25日。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0、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并由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规定的比例承担各自的承销责任。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公告发行规模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置专项账户,专项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3、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预计为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5、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15年11月24日

  发行首日:2015年11月26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1月27日

  网下发行期: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1月27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惠凯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1号

  联系人:苏春华、唐明

  联系电话:0411-82622620

  传真:0411-82626021

  (二)承销团

  1、牵头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项目负责人:张究、郭铁亮、杨德华

  联系人:张究、郭铁亮、杨德华

  联系电话:010-66299526

  传真:010-66299589

  2、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项目负责人:梁辰、严瑾

  联系人:梁辰、严瑾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78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高文(大连)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宝光

  住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万达中心2103

  联系人:刘蓉

  联系电话:0411-82209886

  传真:0411-82209969

  (四)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楼12层

  联系人:石笛侠、孙国华

  联系电话:0411-82819300

  传真:0411-82813033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联系人:龚天璇、王茂晨、耿涛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联系人:梁辰、严瑾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78

  (七)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收款银行、账户监管人、监管银行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负责人:张业军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友好广场5号

  联系人:于伯豪

  联系电话:0411-39071556

  传真:0411-39071545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负责人:孟军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一德街85A号

  联系人:艾冰冰

  联系电话:0411-83727677

  传真:0411-83727600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营业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总经理:高斌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信用评级

  (一)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正面

  (1)港口地位突出。大连港为中国东北部最大港口,拥有国内最大的30万吨级原油码头(可接卸45万吨油船)、40万吨级矿石码头和国内最大的自有油化品储罐规模。2014年港口货物吞吐量位居全国第八。

  (2)货种结构丰富,客户关系稳定。公司经营货种结构丰富,对外依存度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强。公司在油化品、集装箱码头业务方面已与主要行业伙伴建立起战略合作关系,确保货源稳定。

  (3)集疏运体系畅通。大连港腹地运输网络发达,已基本形成以铁路为骨干,公路、水运、管道、航空等运输方式齐全、南北贯通的综合运输体系,保障了通畅的内陆集疏运服务。

  (4)财务结构稳健,融资渠道通畅。截至2015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总资本化比率分别为58.88%和52.19%,负债水平较为合理,同时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是A股、H股上市公司,且拥有良好的银企关系,融资渠道通畅。

  2、关注

  (1)港口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2014年,受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结构转型的影响,我国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较大,未来短期内我国宏观经济增速仍将处于放缓态势,将对港口行业的整体运行产生影响。

  (2)公司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由于公司推动大窑湾北岸及太平湾港区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很大,未来资本支出压力加大。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

  (四)其他重要事项

  最近三年,发行人因其他融资活动进行的资信评级中,主体信用等级均获评AAA,不存在主体评级结果与本次结果存在差异的情况。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口径拥有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及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的授信总额为800.79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243.69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557.10亿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近三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近三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如下:

  ■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发行人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余额合计不超过124.50亿元,占本公司201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7.77%,未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上述财务指标使用本公司2012、2013及2014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及201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进行计算。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ALIAN PORT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0,000.00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4,000,000,000.00元

  住 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1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1号

  邮 编:210042

  法定代表人:惠凯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唐明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411-82622620

  成立日期:1951年1月1日

  所属行业:港口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1842055-3

  互联网址:http:// www.portdalian.com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大连港务局依法改制,以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出资而成立,并经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大连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港口码头业务,包括油品/液体化工品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集装箱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汽车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矿石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杂货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散粮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客运滚装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港口增值与支持业务等;此外,公司还提供综合管理、后勤保障服务,从事临港产业开发及其他非港口经营业务等。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大连港始建于1899年,经历了沙俄统治、日本统治、前苏联代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行管理四个历史时期。

  1952年1月7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电令,大连港接受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领导,名称被确定为“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大连区港务局”。

  1953年6月25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令,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大连区港务局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大连区港务管理局”。

  1962年,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大连区港务管理局改称“大连港务管理局”。

  1982年1月1日,大连港开始实行政企分开。原大连港务管理局改制为大连港口管理局和大连港装卸联合公司。大连港口管理局是国家管理港口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港口行政管理和规划建设,由交通部和大连市双重领导,以交通部为主;大连港装卸联合公司是经济组织,主要从事港口装卸运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86年1月1日,经国务院决定,大连港开始实行中央和地方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原大连港装卸联合公司,中国外轮理货公司大连分公司,大连港口管理局的建港、公安、岸线管理、引航、陆域管理及外事部门合并成大连港务局。

  2002年4月1日,大连港正式与交通部脱钩,大连港务局归属大连市管理。

  2003年4月7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召开大连港政企分开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宣布以原大连港务局及其所属企业单位为主体组建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由大连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金额40亿元,出资形式以实物资产作价出资。

  2003年4月30日,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止,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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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孙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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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要子公司情况介绍(1)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营业执照号210200400039287,法定代表人为惠凯,注册资本为442,6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输、中转、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理货业务;拖轮业务;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原油仓储(仅限于申请保税资质和港口仓储);成品油仓储(仅限于申请保税资质和港口仓储);货物、技术进出口(进口商品分销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外资比例小于25%)。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连港股份的资产总额为2,784,405.09 万元,负债总额为1,286,517.36 万元,净资产为1,497,887.72 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94,245.62 万元,净利润60,567.21 万元。

  (2)大连港北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营业执照号210242000048389,法定代表人为刘丹,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大窑湾北岸土地整理、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港口开发建设(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岸投资的资产总额为580,864万元,负债总额为431,750万元,净资产为149,114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25万元,净利润-733万元。

  (3)大连太平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营业执照号210281000077895,法定代表人为董延洪,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太平湾临港经济区港城一体化项目开发、管理、建设和经营;土地整理、开发和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综合港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与运营;房地产开发与运营(以上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太平湾投发的资产总额为1,160,262万元,负债总额为1,060,262万元,净资产为100,000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4)大连港置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营业执照号210200000039906,法定代表人为刘丹,注册资本为7 0,6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连港置地的资产总额为299,606万元,负债总额为174,540万元,净资产为125,066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681万元,净利润885万元。

  (5)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营业执照号210231000046001,法定代表人为桂冰,注册资本为58,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济信息咨询(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连装备的资产总额为532,471.45万元,负债总额为468,979.78 万元,净资产为63,491.67 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81,915.58 万元,净利润5,178.44 万元。

  (6)大连港投融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营业执照号210200000160952,法定代表人为惠凯,注册资本为54,915.44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连港控股的资产总额为69,838.08 万元,负债总额为3,236.46 万元,净资产为66,601.62 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41.56 万元,净利润327.59 万元。

  (7)大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营业执照号210200000469986,法定代表人为惠凯,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连港财务的资产总额为491,084万元,负债总额为419,653万元,净资产为71,431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5,848万元,净利润8,779万元。

  (8)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9月,营业执照号210200000090513,法定代表人为徐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房屋拆除;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以上凭资质证经营);普通货物运输、船舶淡水供应、装修咨询服务;设备租赁;船舶舾装;混凝土搅拌及销售(限分支机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港湾工程的资产总额为192,946.41 万元,负债总额为175,000.11 万元,净资产为17,946.30 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54,422.62 万元,净利润4,662.47 万元。

  (9)大连港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3年7月,营业执照号21020200004202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大连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劲松),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港航投资的资产总额为202,776.50 万元,负债总额为776.50 万元,净资产为202,000.00 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3,866.09 万元,净利润13,158.35 万元。

  2、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情况介绍

  (1)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营业执照号210200000090513,法定代表人为徐健,注册资本为200,229.1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港务管理,港口装卸,水运辅助业(除客运运输);公路运输;物资仓储;建筑材料、农副产品、钢材、矿产品销售;煤炭批发经营;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物流服务,投资管理咨询;水上移动通信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锦州港股份的资产总额为1,219,500.58万元,负债总额为624,401.54万元,净资产为595,099.04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12,699.47万元,净利润22,082.51万元。

  (2)中石油大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营业执照号210200400043425,法定代表人为王立昕,注册资本为26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开发、建设、经营大连LNG项目(含大连LNG接收站和LNG专用码头),具体包括:接收、存储并重新气化LNG;LNG装车与装船服务,(以上项目均为筹建,筹建期内不得经营);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仅适用于试运行期间)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石油大连的资产总额为362,180.50万元,负债总额为80,685.99万元,净资产为281,494.51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63,575.15万元,净利润16,975.49 万元。

  (3)大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营业执照号210200400001952,法定代表人为方萌,注册资本为14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建设、经营和管理集装箱码头;集装箱及其他货物额装卸、堆存、仓储、中转;集装箱修理;集装箱拆装箱;提供集装箱管理的综合服务;经营货运站;进出口货物的保税仓储、出口监管业务;投资建设、经营与码头业务相关的堆场、仓库等配套设施以及法律允许的相关业务。(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连国际码头的资产总额为311,029.85万元,负债总额为178,310.22万元,净资产为132,719.63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2,303.82万元,净利润97.97 万元。

  (4)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4月,营业执照号210200000025098,法定代表人为于宏民,注册资本为22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通证券的资产总额为948,683.56万元,负债总额为603,567.05万元,净资产为345,116.51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2,074.28万元,净利润31,452.62万元。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发行人是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建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国资委。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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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自2003 年 4 月 7 日至今,发行人由大连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资本金额为40亿元,出资形式以实物资产作价出资。大连市国资委始终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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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董事会成员简历

  惠凯,男,1964年9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营口港务局副局长;营口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营口市外经贸委主任、党委书记;营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党委书记;大连港务局副局长;大连市港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局长、党组书记,口岸党工委副书记;中共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旅顺绿色经济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市振兴办主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付彬,男,195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大连港务局副局长;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徐健,男,1965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生,高级工程师。大连港港湾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连港太平湾港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大连港太平湾临港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刘巍,男,1956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大连港务局纪委书记兼党委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港旅顺港口合作项目筹备组组长,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工会主席。

  孙俊友,男,1957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专科生,历任坦克五师政治部组织科干事(副营);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副局级干部监督员;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纪委书记、副总经理。

  刘丹,男,196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生。历任大连港口管理局港政处科员;大连港务局计划处处长;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副局长;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颂,男,1972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历任大连港建港指挥部物资部计划员;大连港务局基建工程处物资管理科计划员;大连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大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公司业务发展部副经理;大连口岸物流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港集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港北黄海港口合作管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佐刚,男,1963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延洪,男,1962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生,高级工程师。历任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港口与口岸局局长;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太平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太平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太平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简历

  吴志加,男,1963年1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工程师。2008年10月,任大连市国资委统计与业绩考核处处长,2014年12月开始,任职大连市国资委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2015年5月兼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代富,男,1960年3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至今,任大连市国资委正处级监事,2007年8月份至今,兼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

  薛惠全,男,1970年5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经济师。2015年1月,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部长兼纪委副书记,2015年6月至今,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穆文江,男,1963年12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生,高级工程师。2012年2月至今,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2015年6月至今,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惠凯,公司总经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徐健,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孙俊友,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刘丹,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詹炜,公司副总经理。男,1965年10月出生,汉族, 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生,高级政工师、高级物流师。历任大连港务局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局武装部部长;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发行人武装部部长兼大连港报社总编辑;大连港铁路公司经理;大连港杂货码头公司总经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连港集团(锦州)辽西港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佐刚,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董延洪,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尹世辉,男,1969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生,高级物流师。历任大连港务局业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大连港香炉礁港务公司副经理、经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部长;大连港杂货码头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安全总监;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

  袁毅,男,1965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物流师。历任大连港务局团委组织部干事、办公室主任;大连港寺儿沟港务公司人教部副部长、科长、办公室主任、副经理、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兼纪委书记;大连港集团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助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辽西港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辽西港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对外兼职情况。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的业务主要由港口装卸及堆存、输运、代理、港务、产品销售、工程施工及监理和其他七个板块构成。公司拥有港口码头运营、代理、驳运、理货、海运、物流等完整港口经营服务产业链,是我国东北地区最大的港口运营主体。

  (一)港口行业现状分析

  1、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港口管理体制发生过多次变动。20世纪80年代前,各港口的经营主体为政企合一的港务局,直接隶属于国家交通部。20世纪80年代后,主要港口实行交通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作为港口经营主体的各港务局仍承担主要港口的管理职能。

  根据国办发[2001]9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以及交通部交函水[2002]1号《关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的内容要求,我国港口管理体制已从“交通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地方管理为主,政企合一”转变为“双重领导港口全部下放地方,实行政企分开”。即: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全国港口行业的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和法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本地区的港口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和法规;港口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按照“一港一政”的原则,依法对港口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港口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依法从事经营。

  在价格制定方面,根据交通部[200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以及交水发[2005]234号《关于调整港口内贸收费规定和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目前行业内企业港口内贸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货物港务费、船舶使费(包括引航费、拖轮费、停泊费等)实行政府定价;货物装卸作业费等劳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1)法律法规

  港口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中国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修正)》、《港口道路交通管理办法》、《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施行细则》、《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

  2)产业政策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坚持交通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继续保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适度规模和速度,确保国家扩大内需的重点在建和续建项目顺利建成并发挥效益,完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运输网络化、信息化服务技术的创新,以港口为枢纽推进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配合,并在此基础上拓展港口增值服务将成为未来发展的重点。港口行业将是集装箱多式联运最重要的枢纽节点,随着我国港口集装箱货源地向腹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延伸,应充分发挥铁路的作用,加快发展集装箱海铁联运,促进港口集疏运结构优化调整,有利于港口可持续发展。

  根据交通部2011年5月26日发布的《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五纵五横”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综合运输规划体系,统筹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和衔接;继续推进沿海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沿海港口结构与布局,提升港口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以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为重点的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运输服务水平,建设现代化的内河水运体系。

  2、行业概况

  港口行业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一起组成国民经济的交通命脉,作为综合运输枢纽和货物集散地,港口在整个运输系统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港口行业由于投资大、长期收益比较稳定并能够带动仓储运输、报关货代、贸易等大批相关行业发展,自1956年美国把集装箱运输方式从陆上推向海运以来,国际集装箱海运业务发展迅速,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承运方式。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较,集装箱业务具有运输量大、成本低的特点,有着巨大的竞争优势,目前已成为港口行业中的核心业务,是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态的晴雨表,因此港口的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随着世界经济及国际贸易的逐步增长,全球港口行业,特别是集装箱业务在过去十年中获得了持续发展。自2003年以来,世界集装箱贸易量每年都保持超过10%的增长。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前五大集装箱港口吞吐量普遍大幅下滑,大多数港口较2008年集装箱吞吐量下降了三、四百万标箱。截至2014年末,全球十大集装箱港口中,前三名连续三年没有变化,但全球第一位置的争夺更趋激烈。全球主要港口2013年和2014年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如下:

  2013年和2014年全球十大集装箱港口吞吐量排名表1

  单位:万TEU

  ■

  1数据来源:《全球港口发展报告(2013)》及中国港口协会:中国港口网http://www.chinaports.org/

  (1)我国港口行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沿海港口布局,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加强国家对港口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交通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组织编制了《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并于2006年8月16日由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

  根据交通部于2006年9月公布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沿海港口布局的具体方案是: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特点、区域内港口现状及港口间运输关系和主要货类运输的经济合理性,将全国沿海港口划分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5个港口群体,强化群体内综合性、大型港口的主体作用,形成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粮食、商品汽车、陆岛滚装和旅客运输等8 个运输系统的布局。其中,环渤海地区港口群体由辽宁、津冀和山东沿海港口群组成,服务于我国北方沿海和内陆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2)辽宁省港口功能定位

  辽宁沿海经济带海岸线长近3,000公里,港口发展具有很大的潜力。2009年7月1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将辽宁沿海经济带从“五点一线”变身为“一核、一轴、两翼”,强化大连—营口—盘锦主轴,壮大渤海翼(盘锦—锦州—葫芦岛渤海沿岸)和黄海翼(大连—丹东黄海沿岸及主要岛屿),强化核心、主轴、两翼之间的有机联系,形成“一核、一轴、两翼”的总体布局框架,规划期为2009-2020年。规划还对各港进行了功能分区,明确了干线和支线的关系,以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在港口建设方面,辽宁沿海将建成以大连和营口为主要港口,锦州和丹东为地区性重要港口,葫芦岛和盘锦为一般港口的分层次港口体系。港口功能亦被详细确定,主要为进口原油运输系统形成以大连港为主、营口港和锦州港为辅的接卸港布局。沿海铁矿石运输形成以大连港和营口港为主,锦州港和丹东港为辅的接卸港布局。散粮运输形成以大连港为主,营口港、锦州港为辅的粮食装船港布局,根据沿海粮食加工工业的布局和发展需要,在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和丹东港布局建设粮食接卸设施。

  (3)我国港口行业发展现状1

  1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14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1)港口码头泊位继续增加

  截至2014年末,全国港口拥有生产用码头泊位31,705个,比上年末减少55个。其中,沿海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5,834个,增加159个;内河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25,871个,减少214个。

  (下转B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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