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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5-43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3日下午4:00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煜曦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法定注册地址由“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塔楼20层南半层”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5-44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12月8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12月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A/B股股权登记日均为2015年12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和2015年1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2:30。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2027522 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19 投票简称:深宝投票 2.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2月9日9:30~11:30,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深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本次审议一项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股东同时拥有多个证券账户号,股东使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时,则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股份均已投出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2027522 传 真:0755-82027522 电子邮箱:shenbao@sbsy.com.cn 3.联 系 人:李亦研 黄冰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15年12月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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