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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丽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博(福建)数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12月03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1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博(福建)数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尤丽娟女士从提高会议效率角度考虑,提请公司将上述《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博(福建)数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增补到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尤丽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合计持有本公司39.90%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议案外,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列明的其他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现对2015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3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15:00 至2015年12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30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注:1、议案3为逐项表决议案。 2、除议案12-14外,其他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议案3、4、8、9、10,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将回避表决。 4、议案2-10、16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他为普通决议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8日及2015年11月23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5年11月30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日9:30-11:30、13:30-15:30。 (二)登记地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29;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股数” 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鸿博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对议案2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5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15:00 至2015年12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李娟 闫春江 3、联系电话:(0591) 88070028;传真: (0591) 83840666 4、邮政编码:350002 特此通知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所需,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博(福建)数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数网”)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鸿博数网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有效期为贷款协议正式签署后一年。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鸿博数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鸿博(福建)数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D区21号楼 法定代表人:章万俊 成立时间: 2010年1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数据网络技术开发;物联网技术开发;智能化网络系统集成的开发、设计与施工;软件开发与销售;节能产品、磁卡、IC卡、电子元器件与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动漫产品的设计、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不含危险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视剧、电视专题、电视综艺、动画故事节目的制作、发行;代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鸿博数网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港龙贸易有限公司持有鸿博数网1%股权,鸿博数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致同审字(2015)第 351FC0093 号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鸿博数网资产总额96,826,986.43元,净资产总额34,196,560.29元,资产负债率为64.68%;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60,737,069.13元,净利润20,604,987.1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自实际签署合同日开始计算。 3、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保障鸿博数网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鸿博数网资产质量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鸿博数网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60%。 截至 2015 年11月22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两笔对外担保事项,分别为重庆鸿海5,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无锡双龙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额度累计1.0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率为11.60%。截至目前,实际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率为5.80%。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承担损失的情况。若鸿博数网无力偿还该笔贷款,将由公司全额偿还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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