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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15-090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11月24日,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提交审议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坚、郑洪喆、景国民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坚、郑洪喆、景国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坚、郑洪喆、景国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为: 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调整为十二个月,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进展以及实施风险等内容进行了更新与补充。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4、《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15-09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经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调整

  同意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有关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修改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原议案内容为: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

  调整后内容为: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授权有效期调整

  同意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有关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限相应修改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原议案内容为:

  “(十)上述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 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

  调整后内容为:

  “(十)上述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调整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经调整决议有效期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修改后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因此,同意董事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等相关事项的安排。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编 号:2015-093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提请,公司将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下午3:00至2015年12月1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丹阳市云阳工业园振兴路南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表决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2月9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丹阳市云阳工业园振新路南证券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网络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坚、方明珠;

  电 话:0511-86900802、0511-86900876;

  传 真:0511-86900876;

  地 址:江苏省丹阳市云阳工业园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 编:212300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投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3

  2.投票简称:“鱼跃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鱼跃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如适用)。

  附件二: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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