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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5年11月19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申请公开统一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申请50亿元人民币公开统一授信,具体用信业务由公司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12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 解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股东叶荔女士提交的股权解押、质押材料。泰禾投资于2015年9月22日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4,17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4%)、2015年9月1日质押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7,3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于近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泰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09,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公告日,泰禾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56, 010,79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4.68%。 2015年11月23日,公司股东叶荔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1%)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 叶荔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5%。截止公告日,叶荔女士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1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5%。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2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增持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精神,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向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增持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计划择机(自2015年7月10日起)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水务")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万元人民币。 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4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江南水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26,500股,增持均价为 35.27元/股,增持总金额为7,978,930元。 截止2015年11月24日,公司已按计划完成了本次增持计划,并已将本次增持情况通知"江南水务"。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共持有江南水务股份14,287,738股,占"江南水务"总股本的6.11%。同时,公司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江南水务"股票。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5-47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和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证券代码:000028、200028)于2015年10月2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号:2015-39),于2015年10月2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号:2015-43),并于2015年11月4日、11月11日、11月1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号:2015-44、2015-45、2015-46)。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选聘的中介机构已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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