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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5-123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57号奥克斯中央大厦25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郑坚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缪锡雷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3项议案均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硕、李波。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5-124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28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并出具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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