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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5-064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公司自查和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23日、24日、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况。
2、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情况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向公司经营层询问、向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征询,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近期拟认购南通天地泽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份额,但尚未提交董事会并签署具体协议。
4、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同时,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及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信息披露,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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