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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5年11月27日起开放日常申购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基金销售机构 1、南方荣光A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南方荣光C销售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2015年11月2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荣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荣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5年11月27日起开放日常申购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基金销售机构 1、南方利安A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南方利安C销售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2015年11月2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方避险 增值基金修订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南方避险增值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80% + 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20%”。 由于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终止发布数据,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进行了更名,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经本公司审慎研究,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1、鉴于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终止发布数据,中债综合指数的选样债券的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适于做基金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这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2、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已更名为标普中国A股综合指数 ,据标普道琼斯指数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信息,本次指数更名涉及的所有指数编制方法、计算发布时间、指数历史均无变化,指数点位也将延续之前历史。本基金将相应更新该指数的名称。 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从“中信标普全债指数×80% + 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20%”变更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标普中国A股综合指数收益率×20%”。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上述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变更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南方基金关于网上直销汇款交易认购 南方沪港深价值基金费率为0的公告 为了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30日起认购期内,在电子直销平台对汇款交易认购南方沪港深价值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沪港深价值;基金代码:001979)业务实行0费率的优惠(固定费率除外),具体方案如下: 一、汇款交易费率优惠方案 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通过汇款支付认购南方沪港深价值(代码001979),认购费率享受0折优惠(固定费率除外)。 本公司指定的汇款交易收款账户: 户 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银行帐号:4000020419200076106 二、根据《南方基金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开通货币基金快速转购业务并实行0费率优惠的公告》,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现有费率优惠方案继续有效。本基金可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现金宝支付)享受0认购费。电子直销平台相关业务费率优惠方案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免长途话费)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电子直销交易协议和规则,了解电子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南方顺康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5年1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本基金保本到期后的申购业务(包括转换转入)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为每周一,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不予开放。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时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开放频率和开放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前的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南方基金关于理财金H增加 恒泰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泰证券")签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27日起增加恒泰证券为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H类(二级市场交易简称:理财金H, 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1810,申购赎回代码:511811,申购赎回简称:理财申赎)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恒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 4001966188 恒泰证券网站: www.cnht.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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