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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5-136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下午3:00至2015年11月2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绍日先生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9人,代表股份362,119,6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02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人,代表股份数为349,072,3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26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数为13,047,2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4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8 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至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861,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屈宗利律师、冯玫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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