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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5-10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2015-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广泰联合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广泰"),并在11月25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设立手续,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的规定,该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不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北京广泰联合商贸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88号院1号楼6层705 4、法定代表人:孟岩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8日 7、经营范围:零售汽车、消防器材、社会公共安全设备、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8、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北京广泰,旨在整合公司在消防车、火灾报警设备、警用装备、无人机产品的部分市场营销资源,提高销售协同效应,形成统一管理、协作销售的模式,进一步扩大销售业绩,拓展市场份额。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广泰未来的运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将对公司今后的经营产生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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