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5-05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26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乐锦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信。王乐锦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王乐锦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乐锦女士的辞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乐锦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辞职生效后,王乐锦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乐锦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1-27 | |
|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5-11-27 | |
|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1-27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 2015-11-27 | |
|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再次质押事项的公告 | 2015-11-27 | |
|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 2015-11-27 | |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2015-1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