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因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5年11月26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鹏华传媒分级份额(基金代码:160629,场内简称:传媒分级)、鹏华传媒A份额(基金代码:150203,场内简称:传媒A)及鹏华传媒B份额(基金代码:150204,场内简称:传媒B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传媒A、传媒B于2015年11月27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5年11月30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1月30日传媒A、传媒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1月27日传媒A、传媒B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2015年11月30日当日传媒A、传媒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在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础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1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中的相关规定,若定期折算日前15日(含)内发生过不定期折算,则可不进行定期折算。 本基金以2015年11月26日为基准日进行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距2015年12月第1个工作日不足15日,因此,本基金于2015年12月第1个工作日将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