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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5-185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收盘后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涂国身先生的通知,其已通过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5,899,38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的0.4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2015年11月5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拟在未来三个月内(自2015年11月5日起算,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将顺延),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直接或间接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资金总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15-166)。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本次增持,涂国身先生通过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本公司股份5,899,38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的0.46%,成交均价为人民币33.93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00,182,960.03元。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前,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持股比例为41.15%。
本次增持完成后,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3,877,223股,持股比例为41.61%。
三、相关承诺
涂国身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该部分股份。
四、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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