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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5-100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度投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3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召开,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标的资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了《标的资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现根据审计评估机构对相关数据的确认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需要公司与猎鹰网络、亦复信息相关交易对方签署《标的资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交易对方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的具体数额及净利润计算指标等事项进行了部分调整。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5-101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度投资")于2015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98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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