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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7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廷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李廷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廷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李廷亮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7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副主席辞职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副主席于来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于来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副主席职务,继续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来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监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7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仇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仇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仇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监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仇健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7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1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3名,董事谢地先生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张凤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需要,董事会提名张凤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张凤瑛女士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张凤瑛女士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张凤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张凤瑛女士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其提名及增补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增补张凤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吉林亚泰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现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投资参股吉林亚泰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体育资源开发、体育组织市场推广、赛事策划和运营、校园足球、体育器材销售、体育营销咨询、经纪咨询服务、体育版权销售以及企业营销策划、媒体宣传、广告代言等。吉林亚泰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拟由公司及其他3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其中公司持有吉林亚泰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以上事宜以工商注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法定代表人刘晓峰,经营范围为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生产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的发展需要,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对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同时,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600万元对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投资期限为14年,投资期限内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为1.2%/年,投资款项全部用于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1亿片(粒)固体制剂等项目。投资期满前,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分三次对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进行回购。

  增资完成后,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人民币8,947万元,其中,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3%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47%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鸡西市,法定代表人杨毅鸣,经营范围为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焦炭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煤炭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亚泰东北亚能源有限公司持有4,0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持有3,9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准审字[2015]1771号审计报告,截止2015年9月30日,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8,858,175.62元,总负债为182,507,059.44元,净资产为76,351,116.18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8,017,576.44元,净利润-3,152,004.13元。

  根据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同意吉林亚泰集团煤炭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亚泰东北亚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51%股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38,939,069.25元。股权受让完成后,吉林亚泰集团煤炭投资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51%、49%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公告详见2015年10月14日及2015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由于目前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利率较高,根据公司需要,现同意公司终止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此次终止发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外部市场环境,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及授权事宜为: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2、发行方式:公开发行,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3、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设置特殊条款。

  4、募集资金的用途:拟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等。

  5、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此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司债券申报及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是否设计特殊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上市事宜。

  6、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的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因对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投资收益及回购义务等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951,34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8.68%,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张凤瑛,女,1956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吉林省劳动模范,长春市政协委员。曾任长春市商业局组织部副部长、长春崇智商城总经理、吉林正业集团执行副总裁、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7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11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姜余民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8名,实到监事8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增补李廷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需要,监事会提名李廷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李廷亮,男,1952年4月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吉林省体改委股份制工作处处长、吉林省股份制企业协会秘书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7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的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因对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投资收益及回购义务等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951,34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8.68%,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的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因对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投资收益及回购义务等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951,34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8.68%,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医药产业投资及管理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4,947,831.73元,总负债为284,603,038.62元,净资产为-9,655,206.89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6,926,132.84元,净利润-19,565,622.4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5年9月30日,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21,142,597.12元,总负债为1,072,128,735.36元,净资产为49,013,861.76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7,048,087.06元,净利润7,820,305.1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951,34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8.68%,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8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外部市场环境,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及授权事宜为: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2、发行方式:公开发行,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3、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设置特殊条款。

  4、募集资金的用途:拟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等。

  5、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此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司债券申报及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是否设计特殊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上市事宜。

  6、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备查文件

  公司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8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14日

  至2015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5年11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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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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