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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5-069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资控股")书面咨询得知,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止2015年11月27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11月4日、11月26日、11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八条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股票出现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书面咨询公司控股股东文资控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披露,参看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未发现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境内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登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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