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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13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5年11月22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5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海林、张艺林、于清池、常静、冯儒、陈宏哲、王垚、孙令玲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方天亮因公出差在外地,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吴悦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吴悦良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董事候选人的条件;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禁止性条件。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吴悦良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地核实了候选人的资料及提名、聘任程序,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贵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张贵阳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财务总监职责的要求,符合财务总监候选人的条件;张贵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贵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地核实了张贵阳先生的资料及提名、聘任程序,同意公司聘任张贵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张贵阳先生简历请参见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明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陈明兵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副总经理职责的要求,符合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明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地核实了陈明兵先生的资料及提名、聘任程序,同意公司聘任陈明兵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明兵先生简历请参见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设投融资中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设投融资中心,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完善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并呈报审批;负责组织公司投融资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根据投融资方案,参加公司投融资活动;负责相关投融资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对投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等。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决策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张家峰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张家峰先生共同投资成立华信瑞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南瑞泽出资1,440万元人民币现金,占股48%;华信财富出资1,470万元人民币现金,占股49%,自然人张家峰出资90万元人民币现金,占股3%。

  拟定经营范围:开展绿化养护,苗木生产以及绿植定制化设计等创新服务;企业重组并购财务顾问,方案设计及财务测算;基于企业的需求提供金融产品设计;开展云计算技术平台与计算机系统大数据处理、系统集成等信息化业务。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张家峰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1.吴悦良先生简历

  吴悦良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2014年8月12日至2017年8月11日。吴悦良先生1986年毕业于广州市机电学校机械制造专业,1998年至2001年任广州市粤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广州市夏广数字视听产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2009年任广州市飞顿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10月任广州市懋丰木业有限公司营运总监,2012年11月入职广东怀集瑞泽水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3年11月正式加入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起,兼任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除上述任职以外吴悦良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吴悦良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悦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17%,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吴悦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陈明兵先生简历

  陈明兵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陈明兵先生1994年毕业于西南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审计学专业,1994年至1999年历任万县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1999年至2001年任重庆华正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审计二部经理,2001年至2005年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万州分所审计二部经理,2005年至2013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至2015年10月兼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中心总经理。除上述任职以外陈明兵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明兵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张贵阳先生简历

  张贵阳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张贵阳先生2002年毕业于湖南大学会计专业,1992年至1998年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衡阳市分行会计、主管会计、信贷、内审,1999年至2007年在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2007年至2011年历任正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11年至2013年任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2月至今任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除上述任职以外张贵阳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贵阳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13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5年11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壮旭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杨壮旭先生主持,共有5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盛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张海林先生提名盛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新任股东代表监事,其提名程序合法合规。盛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禁止性条件。盛辉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盛辉先生目前持有公司19,5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予盛辉先生职务的变化,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对于激励对象资格的有关规定,为保持监事的独立性,盛辉先生不再具备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其所获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待后续公司择机回购注销。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盛辉先生简历

  盛辉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读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行政人事总监、贵州毕节瑞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盛辉先生1993 年毕业于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商业企业管理系,1993 年至1998 年任三亚麒麟大酒店团支部书记、1999 年至2007年任三亚玉华苑海景度假酒店保安部经理兼娱乐部经理、2007 年至2008年任三亚鑫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 年7月加入公司至今,历任总办副主任、人事部经理、三亚润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行政人事总监、贵州毕节瑞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除任本公司上述职位外,盛辉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盛辉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盛辉先生持有公司19,5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予盛辉先生职务的变化,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对于激励对象资格的有关规定,为保持监事的独立性,盛辉先生不再具备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其所获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待后续公司择机回购注销;盛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13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适应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及对管理层进行重新分工的需要: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静女士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常静女士辞去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常静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2、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杨壮旭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后,杨壮旭先生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瑞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截至目前,杨壮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杨壮旭先生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于清池先生辞去财务总监一职,辞去财务总监一职后,于清池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对上述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努力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吴悦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吴悦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贵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陈明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张贵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陈明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盛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盛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公司将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上述补选情况的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请浏览11月28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13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

  张家峰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27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泽”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张家峰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现将本次对外投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财富”)以及自然人张家峰先生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拟在北京市共同投资成立华信瑞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属于董事会投资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公司名称: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9053648134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546室

  法定代表人:马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心理咨询);市场调查;零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华信财富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2、自然人:张家峰

  身份证号:440723197611******

  家庭住址:广东省恩平市君堂镇****

  自然人张家峰先生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信瑞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

  3、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国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6、拟定经营范围:开展绿化养护,苗木生产以及绿植定制化设计等创新服务;企业重组并购财务顾问,方案设计及财务测算;基于企业的需求提供金融产品设计;开展云计算技术平台与计算机系统大数据处理、系统集成等信息化业务。

  7、出资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投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8、股权结构:

  ■

  上述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协议各方名称: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峰。

  (二)注册资本与出资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南瑞泽出资1,440万元人民币现金,占股48%;华信财富出资1,470万元人民币现金,占股49%,自然人张家峰出资90万元人民币现金,占股3%。

  (三)出资的时间

  三方后续分期缴付。

  (四)各方权责

  1、海南瑞泽的权利与义务:

  (1)利用其在建筑材料以及绿化行业上市公司的身份,整合其自身的资源优势全面支持合资公司绿植、绿化方面的业务开展;

  (2)负责在三方商定的区域范围内铺设植物大棚等基础设施,为绿植到家的产品制造必要的基础性支持;

  (3)支持绿植到家的产品升级以提升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为其产品规划和业务模式升级提出中长期的建设性意见。

  2、华信财富的权利与义务:

  (1)凭借其投资或整合互联网公司的实操经验,为合资公司的业务增加互联网元素提供支持;

  (2)整合其在资本、金融市场丰富的投融资经验以及行业内的资源,为合资公司提供金融和投资类服务的方案设计;

  (3)发挥其主动资产管理和“互联网+”的业务特点,为合资公司传统绿化、金融方面业务与互联网信息化业务的融合提供业务模式创新的设计。

  3、自然人责任:

  根据合资公司章程、本协议享有股东权利及承担相关义务。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于2015年11月27日由各方指定的授权代表签署。各方在本协议中签名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为共同推进国家“一带一路”,节能环保,互联网+等战略使命,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公司长远利益而作出的慎重决策,但由于其有别于公司主营业务,面临政策、管理、市场、人才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与其他投资方各尽其能,共同促使该合资公司稳定快速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合资成立华信瑞泽有限公司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13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3日-2015年12月14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15:00-2015年12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9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代其行使表决权,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吴悦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制定<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补选盛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会方法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5年12月10日至11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到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传真及信函登记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登记地址: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

  (二)联 系 人:冯益贵

  (三)邮政编码:572011

  (四)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五)传 真:0898-88710266

  (六)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6。

  2.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瑞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5年1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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