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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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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5-66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7日(周五)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登载于2015年1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已登载于2015年1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动保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法人代表朱康勤,注册资本9,500万元,注册地在杭州市富阳区,主营动物保健品、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为保障海正动保公司项目的顺利建设,补充资本实力,同时进一步减低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同意对其增资3,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海正动保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3,000万元。

  为便于对外投资的顺利进行,同意本次增资事项并授权总裁班子办理与上述增资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出资手续、注册登记等工作。

  四、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登载于2015年1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5-67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6号文核准,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125,822,784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15.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87,999,987.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41,497,372.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4〕19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注:二期生物工程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公司”)负责实施。

  (二)截至2015年10月31日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1、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4300万支注射剂项目

  截至2015年10月末累计完成投资34,064万元。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已完工并取得GMP证书,首个产品已投入生产;普通冻干注射剂车间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制剂五车间正在做详细设计、部分关键设备已进行招标采购;QA/QC大楼内外墙装修已完工,部分设备仪器进行采购;综合制剂仓库完成内装修及外墙施工,立体库部分设备进行采购。

  2、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

  截至2015年10月末累计完成投资6.45万元,主要为项目设计等前期投入,已完成详细工艺设计,部分关键设备开始招标采购。

  3、二期生物工程项目

  截至2015年10月末已累计完成投资119,513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66,255万元。3个发酵车间及5个提取车间,动力车间土建已结顶,外墙施工全部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剩余提取车间及动力配套车间正在进行主体施工;污水处理车间土建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发酵尾气吸收、供热站、储罐、泵房、溶媒回收等工程已完成土建结顶,开始设备安装。

  (三)截至2015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1,006,476,914.5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海正药业母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03,951,676.95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03,951,676.95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余额为10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30,000,000.00元),全资子公司海正杭州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2,525,237.61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2,525,237.61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余额为100,000,000.00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前次购买理财产品及收益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风险可控。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正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海正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海正药业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海正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2015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5-68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简称“海正杭州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公司拟为海正杭州公司申请的共计9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15年10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8,538.09万元;

  ● 截止2015年10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92,011.8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1月27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富阳支行申请的7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两年;同意继续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新登支行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两年。

  因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授权总额已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正杭州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法人代表白骅,注册资本90,000万元,注册地在杭州市富阳区,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原料药。截至2015年10月31日,总资产967,591.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14,348.49万元,负债总额528,698.29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68,940.77元;2015年1-10实现营业收入262,838.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918.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为合并口径)

  海正杭州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富阳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该笔贷款将于2016年5月到期,现经海正杭州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富阳支行协商拟增加海正杭州公司6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为满足海正杭州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同意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富阳支行申请合计为7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两年。

  2、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新登支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合计2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担保期限将至,同意继续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新登支行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由海正杭州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提出申请,经与本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变更贷款银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海正杭州公司向民生银行富阳支行申请的1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海正杭州公司向法兴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述两笔贷款因借款银行最终无法落实该笔贷款,经与银行协商取消前述贷款申请,公司对海正杭州公司该两笔贷款担保授信同时取消。

  四、董事会意见

  海正杭州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完善,风险控制能力较强,对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用推动子公司项目的经营,确保项目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确保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审议本事项的董事会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对外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5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2,01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57%,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对象分别为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和海正药业(美国)有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2015-69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15日

  至2015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联 系 人:张敏、谭紫媚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 真:0576-88827887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8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5-70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等

  三个药品注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审批意见通知件(批件号:2015L03702、2015L03703、2015L03712),根据公司提出的撤回申请,同意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4:1)、匹伐他汀钙片及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三个药品注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现就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信息

  1、药物名称: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4:1)

  剂型:片剂(薄膜衣)

  规格:0.625g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申请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S1290049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6类

  审批结论:根据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同意本品注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

  2、药物名称:匹伐他汀钙片

  剂型:片剂

  规格:1mg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申请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XHS1400301浙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1类

  审批结论:根据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同意本品注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

  3、药物名称: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

  剂型:片剂

  规格:(1)150mg/12.5mg:每片含厄贝沙坦150mg与氢氯噻嗪12.5mg

  (2) 300mg/12.5mg:每片含厄贝沙坦300mg与氢氯噻嗪12.5mg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申请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S1290057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6类

  审批结论:根据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同意本品注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因公司布局调整,经公司认真研究决定,故撤回下述药品的注册申请:

  1、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提交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4:1)生产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4:1)为抗感染青霉素类药。截至目前,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4:1)研发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140万元人民币左右。

  2、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提交匹伐他汀钙片生产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匹伐他汀钙片为心血管类降血脂药。截至目前,匹伐他汀钙片研发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370万元人民币左右。

  3、公司于2005年11月1日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提交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生产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为心血管类降血压药。截至目前,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研发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120万元人民币左右。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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