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5-136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黄嘉棣先生、第二大股东李建国先生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5年11月24日,黄嘉棣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质押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1月24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3日。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015年11月26日,黄嘉棣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质押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1月26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5日。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二、李建国先生曾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300,000股(公司实施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该股份为17,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2月2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2月1日。2015年11月20日、11月23日,李建国先生分别将上述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10,100,000股、400,000股(共计10,500,000股)提前购回,并办理了相关解押手续。
三、李建国先生曾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900,000股(公司实施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该股份为16,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26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3月23日。2015年11月20日、11月23日,李建国先生分别将上述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9,000,000股、350,000股(共计9,350,000股)提前购回,并办理了相关解押手续。
四、李建国先生曾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000,000股(公司实施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该股份为1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9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9月7日。2015年11月20日、11月23日,李建国先生分别将上述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8,550, 000股、300,000股(共计8,850,000股)提前购回,并办理了相关解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黄嘉棣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为303,023,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8%。黄嘉棣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154,777,825股(含本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18.48%。
截止本公告日,李建国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为99,457,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7%;李建国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公司股份为28,700,000股,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39,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1-28 | |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1-28 | |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股权资产的进展公告 | 2015-11-28 | |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 补充更正公告 | 2015-11-28 | |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2015-11-28 | |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浩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以及延期购回交易的公告 | 2015-11-28 |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 第二大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15-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