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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改革到底需要哪些配套规则 2015-1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熊锦秋
【锦心绣口】 注册制改革的配套规则不应仅仅局限于一级发行市场,而应涵括整个股市体制机制的配套完善。 熊锦秋
针对市场密切关注的注册制改革,证监会发言人27日回应表示,目前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正在组织研究注册制改革的配套规章规则。笔者认为,注册制改革的配套规则不应仅仅局限于一级发行市场,而应涵括整个股市体制机制的配套完善。 首先,要完善退市制度。目前退市制度还缺乏效力,垃圾公司还难退出股市,有人认为,IPO实行注册制以后,退市就会很容易,因为上市不再稀缺。笔者觉得,只要上市公司还能享受到诸多特权,退市难这个问题就很难解决,现在退市阻力重重,未来这些阻力依然存在,而且将来股市体量越大、退市涉及的利益面也越大,阻力只会更多。千万不要以为注册制是解救A股市场的灵丹妙药,也不要什么问题都等着推行注册制来解决,A股市场不是随随便便推行各种新鲜制度的试验品;吐故才能纳新,为此现在就要进一步严格退市制度、提高刚性执行力,要大幅提高退市比例。 其次,要全面禁止借壳上市并完善重大重组制度。目前一些濒临绝境的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等手法,不仅得以继续留存在A股市场,而且被市场爆炒追捧。借壳上市虽可让部分投资者的投资不会打水漂,但其对市场公平估值体系、全体投资者利益形成巨大伤害,也是导致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最主要原因。既然实行注册制,场外的好企业可以堂堂正正通过IPO大门进入A股市场,那么就应该全面禁止借壳上市,同时严格控制垃圾公司的重大重组,重大重组应退出股市在场外进行。 其三,要完善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制度。目前即使是亏损公司,也可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进行股权再融资,这是上市公司享受“特权”的最主要体现;现在一些经营惨淡的上市公司开始流行再融资转型,利用定向增发等募集资金,投入以前从未进入过的领域,而市场也对此予以爆炒。试问,上市公司在之前的行业经营不行,怎么到新的领域就会行?此类企业只要持续不断再融资,亏完2亿可以再融资20亿,企业又怎么会死?这样可能让A股市场成为败光社会资源的“无底洞”。建议提高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门槛,只有治理制度完善、经营业绩好的企业才可进行股权再融资,而且每三年至多允许一次股权再融资。 其四,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投资者付出大量真金白银投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回报现金红利,这是其应尽义务,不过目前一些上市公司以种种理由回避承担现金红利回报的这个义务,此前一些市场人士提出的强制分红制度事实上也无疾而终。笔者认为应该在推行强制分红制度基础上,推行“以股代息”制度,那些希望获得现金红利的投资者可得到现金,那些愿意长期投资的投资者可以将红利换成股票继续投资上市公司,互不影响。 其五,打击市场操纵。现在涨得好的股票要不就是妖股,要不就是题材股、概念股,决定股票价格的最主要因素,是隐藏在幕后的主力实力大小。在市场操纵之下股市缺乏价格发现功能,那么各种各样的问题由此而生,因此打击市场操纵、优化股市价格发现 功能,是推行注册制、发挥股市融资功能的根本保证。 其六,证券案件推行集团诉讼制度。证券案件涉及成千上万投资者利益,目前证券诉讼制度主要是共同诉讼制度,虽然共同诉讼可以推选诉讼代表人,但如果投资者自己不参与、不提出诉讼,根本就不可能获得赔偿;也即共同诉讼以“明示同意、默示反对”的原则,要求每位成员直接参诉,而集团诉讼采取的是“明示反对、默示同意”的原则,集团诉讼判决惠及所有“默示”投资者,包括不知情投资者,两者存在根本区别。 总之,推行新股发行注册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大量的制度准备,只有扎实做好各项配套制度准备工作,推行注册制才能结出丰硕果实。 (作者系资本市场分析人士)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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