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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 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5-103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 2015年9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已于 2015年9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9月15日、9月22日、9月29日、10月15日、10月22日、11月5日、11月12日、11月19日、11月2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并于2015年10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上述相关公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涉及的置入资产中,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门的商业物业属于商住一体项目,目前正办理竣工决算,以便进行商业物业与住宅的成本分摊,相关权属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布吉约3万平方米物流用地正在办理搬迁置换土地的规划许可、权属证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置出上市公司的公用事业板块公司股权中,供水公司股权存在部分国有企业股权,根据合资协议,需取得国有股东的同意方可转让股权,目前本公司正推动供水公司出售方案的论证及协商;运输公司交叉持股问题由于涉及子公司股权诉讼,经过与收购方多次商谈,近期会有明确的股权转让结论。由于置入及置出资产较为复杂,相关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目前正在有序推进。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董事会未能在承诺期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且公司未另行提出延期申请或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将发布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并且公司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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