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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97 股票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5-137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5-1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国武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2015年11月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39号文核准。本期公司债券采用一次全额发行,不分期。 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公布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2.10亿元,负债总额为79.82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28亿元,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0.44亿元,详见《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5-130)。由于三季度收购北京武夷及南平武夷少数股东权益所致的净资产减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复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9亿元。债券名称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15中武债”。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9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9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 3、根据2015年1月15日证监会令第113号公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 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本期债券不符合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同时发行的条件,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 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4)合格境外合格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合格投资者(RQFII);(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6)名下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7)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过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别。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28亿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0.98亿元、1.04亿元、1.14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5亿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三年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按照本期债券预设询价利率区间上限6.5%计算,为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3.30倍;本期债券发行前,截止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6.6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2.46%。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分别为76.08%、76.20%和78.35%,母公司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2012年、2013年及2014年母公司报表)分别为76.92%、76.11%和78.12%。 5、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920,959.6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2,773.25万元;发行人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85.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4%。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发行人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发行人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55.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2.72%。 尽管发行人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水平较2014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如果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不及预期,盈利能力无法得到有效改善,仍可能面临业绩大幅下滑从而影响偿债能力的风险。 6、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要求。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计算,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5亿元( 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公司未经审计的2015年三季度报告已于2015年10月 28日披露。根据公司2015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仍然符合本次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票面利 率询价区间为5.0%-6.5%。存续期内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 基点。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00%-6.50%。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2月4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2月7日(T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本期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4.9亿元。如本期债券最终认购不足,认购不足 4.9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12、本期债券的简称为“15中武债”,债券代码为“112301”。网下发行仅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的整数倍(即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债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5年12月3日的《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7、有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为“15中武债”)。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 4、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和品种: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0%-6.5%。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未被回收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回售申报: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是否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还本付息的方式及支付期限: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还本付息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发行期首日:2015年12月7日(T日) 15、起息日:2015年12月7日(T日) 16、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年至2010年每年的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兑付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8、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2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24、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认购采取合格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进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5、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 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4)合格境外合格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合格投资者(RQFII);(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6)名下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7)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26、配售安排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则按各投资者的投标量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 本期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7、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认购金额不足4.9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8、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主要包括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1.2%。 2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30、质押式回购: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深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1、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2、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00%-6.50%,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情况在上述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00%-6.5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 续期限前5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 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年固定不变。 (三)询价时间 本次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12月4日(T-1日)【9:00至15:00】间将《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3)填写认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10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12月4日(T-1日)【9:00至15:00】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及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 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深圳证券账户卡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6)若投资者为下述4类投资者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需提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证明;若投资者为下述4类投资者以外的自然人,需提供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证明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 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 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21-38565905;电话:021-38565885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5年12月7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次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在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9亿元,网下发行额度为人民币4.9亿元。如本期债券最终认购不足,认购不足4.9亿元的剩余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初始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面值。 (四)发行时间 本次公司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15年12月7日(T日)至2015年12月8日(T+1日)每日的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次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12月4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各合格投资者应于2015年12月4日(T-1日)15:00前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 ((1) 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深圳证券账户卡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6)若投资者为下述4类投资者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需提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证明;若投资者为下述4类投资者以外的自然人,需提供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证明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 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 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5)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21-38565905;电话:021-38565884\5885\5886\5560。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则按各投资者的投标量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5年12月8日(T+1)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5中武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若合格投资者未能在2015年12月8日(T+1日)15:00之前缴足认购款,主承销商有权取消该合格投资者的认购。 账户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联洋支行 银行账号:121908768610601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556 四、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4 层01 店面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4 层 法定代表人:丘亮新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91-83170120 传真:0591-83170121 邮编:350003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项目联系人:彭里程 联系电话:021-20370613 传真:021-38565905 邮编:200120
发行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承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附件一: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4.9亿元(含4.9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20%-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但高于或等于4.2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2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21-38565905】;咨询电话:【021-38565885】。 附件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及交易,合格投资者买入信用评级较低、发行人资质较差的债券,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二、公众投资者可以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第2.3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公众投资者将不能继续买入该类债券, (一)债券信用评级下调,低于 AAA 级; (二)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中国证监会及本所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仅限合格投资者买入的债券可能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考虑是否买入。 四、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存在信用评级下调,发行人盈利能力恶化以及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该类债券存在无法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投资者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六、本风险揭示书的风险揭示事项未能详尽列明公司债券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应当对其它相关风险因素也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公司债券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投资者签署栏: 本人(投资者)对上述《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已经充分理解,承诺本人具备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参与公司债券的投资,并愿意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特此声明 股东代码 盖章 日期 (本风险揭示书一式二份,一份由证券公司留存备查,一份由委托人保存)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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